新華網(wǎng)成都11月26日電(記者 黨文伯) 記者26日從四川省雅安市中級人民法院了解到,近日該法院對一起特大拐賣兒童罪一案進行宣判,主犯蔡連朝、陳洪芬被判處死刑,緩刑二年執(zhí)行,其余4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3至15年有期徒刑。
據(jù)了解,2010年7月至2011年5月5日,蔡連朝、陳洪芬邀約郭訓英、阿好木爾呷、魯木各、吳宗美,以販賣嬰兒牟利為目的,采取購買嬰兒后,以一名男嬰3-4萬元、一名女嬰1-2萬元的價格將嬰兒販賣到山東、福建、河南等地,先后九次共計販賣嬰兒14名。
2011年5月5日,蔡連朝、郭訓英、阿好木爾呷準備將3名嬰兒賣到山東東明,途經(jīng)石棉縣時,被石棉縣公安機關當場擋獲。
雅安中院經(jīng)審理認為,六名被告人以販賣為目的,收買、販賣、接送、介紹買賣嬰兒的行為均已構成拐賣兒童罪。主犯蔡連朝、陳洪芬共販賣嬰兒13名,屬情節(jié)特別嚴重,且系因犯拐賣兒童罪被判刑、在刑滿后五年內(nèi)又犯罪的累犯,依法分別被判處死刑,緩刑二年執(zhí)行,剝奪政治權利終。其余四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至三年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