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鑒定為人為損壞 手機故障保修難
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 福州臺江市民張先生花5000元買了一部蘋果iPhone4手機,但最近經常發(fā)生無法通話的現(xiàn)象,嚴重影響使用。經售后檢測為性能故障,需更換主板。檢測中,售后工作人員發(fā)現(xiàn)手機外觀面板有劃傷痕跡,認定張先生的手機故障屬“人為損壞”,需自行支付維修費1750元。售后的解答令張先生無法接受,稱手機劃傷是幾個月前的事了,而手機故障卻是最近才發(fā)生的,二者怎么能直接畫等號?雙方各持己見,12315介入調解,但調解未成功。
昨日,臺江工商局透露,今年1—9月份,臺江12315接到的各類手機投訴中,因售后鑒定為人為損壞而拒絕保修的消費糾紛148起,比去年同期增長105%,此類糾紛調解成功率較低。
臺江區(qū)工商局12315提醒廣大消費者,根據(jù)國家“三包”規(guī)定,“非承擔三包的修理者拆動造成損壞的”商家可不履行“三包”義務。因此,當手機出現(xiàn)質量問題時,應盡量保持手機的問題狀態(tài),切勿自行拆封修理,確保手機后蓋下封簽標志的完整性,這是售后判斷手機是否屬人為損壞的重要依據(jù)。在日常使用中,應盡量避免將手機帶入浴室、溫泉等環(huán)境里,因為高濕度環(huán)境容易造成手機浸液故障。
此外,工商部門提醒,在手機送檢后,消費者應注意保留相關維修單據(jù),保修期內出現(xiàn)兩次以上非人為損壞故障的,可要求商家換機。如果對售后服務檢測中心的檢測結論有疑義,消費者可將爭議手機送至福建省電子產品檢驗中心(福飛南路92號)進行第三方檢測。(本網記者 林可 通訊員 阮俊 白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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