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14日電 據美國《僑報》報道,11日上午,由廣州飛往洛杉磯的南航航班上有中國乘客飲酒鬧事,嚴重影響機艙內秩序及其它乘客休息。12日上午飛機抵達洛杉磯后,該乘客已被機場方面送至聯(lián)邦調查局(FBI),接受進一步調查。
報道稱,據了解,機組人員試圖與該乘客溝通,得知此人即將與妻子離婚,因此心情非常不好,并且揚言“要死一起死”,試圖以此引起妻子注意。但其妻在旁沉默不語,直至下飛機前試圖向機組人員求情,但為時已晚。
此外,該乘客損害了A380壁板,在客艙內到處走動破口大罵,嚴重影響其它乘客旅行質量。在交涉過程中,這名乘客揚言說,是機組人員導致自己心情不爽的,并有推打動作,恐嚇說在外期間將會花錢買兇等。
對于此種行為,機組成員做報警處理。在12日飛機落地后,美國聯(lián)邦調查局直接介入此事件,當場將鬧事者押走,機組等相關人員也被要求配合調查。據悉,這一乘客為南航金卡會員。
聽聞此事后《僑報》記者第一時間致電機場方面和FBI進行求證,均得到確實答復。洛杉磯國際機場發(fā)言人表示,確實有人在這一航班鬧事,并且已經移交聯(lián)邦調查局進行進一步審訊。
聯(lián)邦調查局新聞發(fā)言人蒂科夫斯基(Ari Dekofsky)告訴記者,相關人員已經對該乘客進行了盤問,這一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不能排除該乘客被起訴可能。此外,此人姓名和年齡,是否持有綠卡,是否被關押等信息目前均處于保密狀態(tài)。
針對這一事件,洛杉磯華人律師鄧洪表示,一時沖動很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鄧洪說:“由于該航班是從廣州飛往洛杉磯,因此屬于國際航班,劃歸聯(lián)邦政府管轄范圍,聯(lián)邦案件一般較大,刑罰較地方政府只會更重。”鄧洪舉例說,如果該航班是從紐約飛往洛杉磯,那么該男子將會被洛杉磯警局扣留,正是因為國際航班,因此才會上升到聯(lián)邦政府層面。
鄧洪告訴記者,此前曾經有過非常相似的情況,有人在頭等艙醉酒鬧事,妨礙公共安全。當時這一案件即被送至聯(lián)邦法庭,按律例可以判罰一到兩年的刑罰。但是由于這一乘客沒有造成傷害,因此免于牢獄之災。但是在案件處理過程中不能回國,而司法程序最快也要半年到一年時間。
據了解,唯一能夠使此人免于刑罰的可能即是他能夠證明自己患有恐高癥、懼黑癥等相關病癥,自己在飛機上飲酒鬧事屬于病發(fā)行為,則可能加入考量因素,從而免于責罰。
鄧洪表示,雖然是中國乘客在中國的航空公司上鬧事,但是美國方面接手是合情合理的。一方面鬧事時很可能已經抵達美國領空,二是該航班屬于國際航班,因此該乘客很可能將要面臨美國聯(lián)邦法律制裁。
“接下來的程序很可能是要把案件送至檢察官那里被起訴,若要求關押不排除可以保釋的可能性。能夠確定的是此案沒有了結前該乘客不能夠離開美國,處理完畢后將會被遣送回中國”。鄧洪說,“日后恐怕沒有再次登陸美國可能”。(李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