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guī)的高考
湖南省考試院相關人士稱,2011年不再允許沒注冊的學生報考,但可能答復意見時不嚴謹,導致誤解。
一些基層教育工作者說,有關政策一會兒禁止普高生轉職高,一會兒又同意,給基層工作帶來了很大不確定性。
2011年,湖南省教育考試院是否通知了按2010年報考條件執(zhí)行?
湖南省教育考試院普招處副處長謝培元稱,當時他們答復是參照2010年補充通知執(zhí)行。他說"這個答復不嚴謹,沒有明確答復這部分考生不能報名,造成了地市教育部門理解有誤"。
謝還稱,16號文件是考慮到職高生源下降嚴重,想動員職高考生參加對口考試,擴大高職院校的生源。他舉例稱,2007年湖南全省高職院校招生人數(shù)是5萬多人,2011年下降到2.4萬多人。
16號文件同時規(guī)定,從2011年起,招生考試部門在報名過程中要對舉辦一年制對口招生補習班的單位進行認真清理,對違規(guī)舉辦補習班的單位,由主管部門做出處理,并承諾不再發(fā)生類似事件后,才允許辦理報名手續(xù)。
這個規(guī)定成為一紙空文。謝培元說,2011年報名時發(fā)現(xiàn)仍然有培訓機構的學生以及轉入職高的學生。謝培元稱,一年制培訓班和普高違規(guī)轉職高的情況,他們不掌握。他稱會向紀檢監(jiān)察部門反映,核實情況。
7月4日,湖南省教育廳職教成教處主任科員汪忠明說,"普高學生轉職高學生,必須要在職高學校讀書一年半以上,才符合考試條件。"
因此,新田縣二中等學校的普高班學生報考的,屬于違規(guī)行為。
湖南省教育廳辦公室副主任王俊良稱,對口招生每年都以教育廳的文件為準。對于與教育廳文件沖突的"16號文件",他稱可能是相關部門在執(zhí)行時出現(xiàn)偏差,但具體情況還要核實。
傷害職業(yè)教育
一名職業(yè)中專的負責人提出,普高生違規(guī)以職高身份高考,對職業(yè)教育傷害很大。
據(jù)了解,此類職高班的模式,源頭來自于"綜合高中"改革試點。
所謂"綜合高中"是指實行分班教學,側重升學或者就業(yè)。早在10年前,湖南省教育廳文件就核準永州六中等8所普通高中為全省"綜合高中"改革試點學校。
目前,永州六中是永州唯一的綜合高中,在該校,普高生在進入高三時根據(jù)學生志愿,分為普高和職高,參加國家統(tǒng)招和對口招生考試。
永州六中教務處一名負責人介紹,在綜合高中試點背景下,普通高中也辦起職高班,并在2004年時達到鼎盛。最初是辦一年制培訓班,由地方教育部門批準就行。普高借用職高的學籍注冊,讓學生參加考試。
到2009年,變成"聯(lián)合辦學"。由職高學校給普高的學生去蓋章注冊,最后拿職高的檔案,去讀大學。
這名負責人介紹,這種培訓班,缺乏專業(yè)教師,比如生物老師教種植,政治老師教師范等。他們只開辦實踐能力不強的班,建筑、機械等則開不了。
一名職業(yè)中專的老師認為,這樣的臨時培訓班是一種投機,投機的做法只會害了學生,職高專業(yè)知識必須實踐,并且需要長時間積累。
上述永州六中教務處的負責人提出,這樣的培訓班,對于真正的職業(yè)教育來說,沖擊很大,導致職業(yè)學校招生困難。他說曾有人向教育部門反映過,但沒有用。
新田縣職業(yè)中專的一名教師說,讓普高生以職高身份高考,形成了明顯的教育不公。普高生接受了較為優(yōu)質的教學資源,他們與真正的職高生,爭奪了本該屬于后者的升學名額,讓真正的職高生深造的機會渺茫。
新田二中職高班一名老師說,這樣做確實對職高生不公平,但教育部門支持,"大家都在做,我們也做了"。
7月4日,湖南省教育廳辦公室副主任王俊良說,會調查核實普高生違規(guī)參加高考的事情,"處理原則會從維護考生利益和地方穩(wěn)定出發(fā)"。(注:文中考生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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