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潭綜合實驗區(qū)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印發(fā)《關于進一步調整住房公積金部分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過優(yōu)化貸款規(guī)則、擴大提取場景等多項舉措,精準適配民生需求,切實提升住房公積金使用效能。
針對多孩家庭與“賣舊換新”群體,《通知》明確,多孩家庭在實驗區(qū)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符合住房公積金貸款條件的,按首套房貸款利率執(zhí)行;繳存人在省內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2個月內購買第二套自住住房、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同樣可享受首套房貸款利率政策,有效降低改善型購房群體的融資成本。
新政新增并細化七類提取情形,包括支持購房裝修提取、支持同小區(qū)車位(庫)購置提取、支持城市更新提取、延續(xù)代際互助政策、放寬購房提取時限、提高租房提取額度、優(yōu)化再交易住房提取條件。
根據(jù)規(guī)定,繳存人在實驗區(qū)內購買自住住房5年內,取得有效購房證明材料滿6個月后,可憑購房證明材料一次性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所購住房裝修,提取額度按房屋建筑面積×1000元/m²標準計算。繳存人在省內購買與所購房產(chǎn)同一小區(qū)、且有獨立產(chǎn)權的車位(庫)3年內,取得有效配置證明材料滿6個月后,可一次性申請?zhí)崛∽》抗e金,提取額度不超過實際支付的購置款。繳存人可按照大修自住住房相關規(guī)定,申請?zhí)崛∽》抗e金,用于支付老舊、危舊房屋更新改造項目中個人出資部分。繳存人在省內購買自住住房且符合購房提取條件的,在提取購房人及其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后,不足部分可提取購房人及其配偶的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積金賬戶余額。
在放寬購房提取時限方面,繳存人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申請?zhí)崛∽》抗e金的,可在最遲取得有效證明材料之日起3年內一次性申請?zhí)崛 ?/p>
提高租房提取額度方面,職工本人及配偶名下在繳存地無自有住房且租住商品房的,每人每月最高可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的額度提高至1200元;多孩家庭每人每月最高提取額度提高至1500元。
購買非繳存地的再交易住房且未申請購房貸款的,須取得不動產(chǎn)權證書滿6個月后,方可申請?zhí)崛∽》抗e金。
實驗區(qū)行政服務中心住房公積金管理科負責人林輝明表示,此次新政新增提取場景、優(yōu)化使用規(guī)則,既為城市更新提供了有力資金支持,也精準匹配了多孩家庭、租房群體等不同群體的住房需求,將進一步提升實驗區(qū)宜居水平,為民生福祉增添新動能。(融媒體記者 林海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