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jù)英國《每日郵報》10月5日報道,近日,法國一名婦女與其繼子在法國東北部農村的一座教堂里完婚,其前夫,即新郎的父親出席了他們的婚禮。由于法國法律禁止繼子與繼父母結婚,二人與政府抗爭了數(shù)月后終于喜結連理。
新娘名為伊麗莎白·洛倫茲,48歲,新郎埃里克·霍爾德,45歲,是她的繼子。洛倫茲于1989年遇見霍爾德的父親,并于2003年結婚,三年后離婚。他們還育有一個女兒,即霍爾德同父異母的妹妹。此外,霍爾德自己也育有一個和其妹妹年齡相仿的女兒。
洛倫茲說:“離婚令我很意外,更令我的女兒傷心不已,她總是哭泣,但是霍爾德給了我們很大的支持,我們的感情也隨之發(fā)展起來。”霍爾德和洛倫茲的友情發(fā)展成愛情后不久,霍爾德就求婚了。但是很快就受到法國法律的阻撓,因為法國法律禁止繼子與繼父母甚至與前繼父母結婚。
2013年,他們二人通過法院向愛麗舍宮提出批準他們結婚的請求,卻僅收到了法國總統(tǒng)奧朗德親筆簽字的禁止此類婚姻的確認函。最終,他們于今年6月份在法國東北部的地方法院爭取到了結婚的權利,盡管檢察機關反對這一決定,卻沒有上訴。
洛倫茲稱他們二人的婚姻得到了包括女兒在內的雙方家人的認可,其前夫即新郎的父親也參加了他們婚禮,二人的女兒則是婚禮的伴娘。(實習編譯:丁云霞 審稿:朱盈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