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公交公司認領失物被要求寫表揚信 到底該不該寫?
核心提示: 在公交車上丟了東西卻失而復得,如果失物認領時,被要求寫一封表揚信,你怎么看?前天,網(wǎng)友“落日花開”(化名)遇到這事。
海都網(wǎng)-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訊 在公交車上丟了東西卻失而復得,如果失物認領時,被要求寫一封表揚信,你怎么看?
前天,網(wǎng)友“落日花開”(化名)就遇到這件事。他說,自己本來心存感激,但被要求寫表揚信,是不是有些做作?
當事的泉州公交公司證實此事時稱,這一做法是為肯定司機的行為,但沒有強迫性質。
這主動要求寫表揚信,該還是不該?這也引起許多市民有贊有彈。有的認為可以理解,有的則認為是形式主義。
納悶:主動要求表揚
前天,“落日花開”在微博上報料。他告訴記者,前幾天他搭乘9路公交車回家,下車后發(fā)現(xiàn)東西沒拿。他趕忙撥打公交公司熱線968856咨詢,隨后便跟站務公司聯(lián)系上,留下聯(lián)系方式。
前天上午,泉州公交發(fā)展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通知他,有駕駛員上交他所丟失的物品,可前往認領。他認領失物時,沒想到被工作人員要求,讓他在身份證復印件反面寫表揚信。
“落日花開”說,當時他跟工作人員說沒寫過表揚信,不懂怎么寫。之后,工作人員拿出一個范文讓他模仿?!奥淙栈ㄩ_”說,哪有主動要求寫表揚信的?隨后,這位網(wǎng)友稱不想惹麻煩,按照要求寫了表揚。他說,認領簽名的登記頁上,也有其他人寫的表揚信。
“其實,我也挺感激他們幫忙找到東西的,但這樣的做法太做作了?!痹摼W(wǎng)友說道。
說法:希望鼓勵駕駛員
昨日,記者從泉州公交發(fā)展有限公司第四分公司了解到,他們平常也確實有要失主寫表揚信的做法。
該公司負責人表示,若有乘客東西丟失,駕乘人員撿到后上交到公司,公司將按物品價值給予一定金額的獎勵。而為了鼓勵這種好人好事,公司才會引導失主寫封信表揚下當事司乘人員。他強調,這些都是自愿的,并沒有強迫性質;而事實上,部分乘客的重大物品失而復得后,會主動送錦旗給公司。
泉州公交公司文明辦有關負責人王小姐介紹,今年以來共收到各類表揚信息550多起,主要通過網(wǎng)上表揚、寄信等兩種方式,失物招領方面則有三四十封來信。
她認為,第四分公司的做法,是對司乘人員的一個鼓勵,并沒有什么壞處。
討論:該不該要求表揚
公交公司的這一行為,引起市民和網(wǎng)友熱議。市民劉先生認為,這年頭做好事就要表揚,才能讓更多人做好事。市民林先生和洪女士,也贊同劉先生的看法。不過,網(wǎng)友“蒙特楓丹”則覺得,這種行為“感覺怪怪的”,主動要求表揚有些形式主義。
華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肖北嬰表示,這主要是市民對好事的理解存在不同的看法。他說,公交公司沒有強迫,而是協(xié)商,無可非議;此外,這一做法是希望對企業(yè)文化、公司教育有激勵作用。他說,東西失而復得,受幫助的人應該主動感謝,而感謝不應只有態(tài)度,還應表達出來。
肖北嬰說,傳統(tǒng)觀念,做好事應不留名,但如今社會,這種好人好事要廣為宣傳。(本網(wǎng)記者 陳麗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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