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為情所困,酒后報警稱要為女友跳橋自殺,讓民警為自己作證。23日,這一幕發(fā)生在英都霞溪村振興橋。
32歲的永春人陳某在南安英都開了家商店。他說,他和女友洪某認識一年多了,兩人有較好的感情,可由于女友父母對聘金不滿意,讓他們倆的關(guān)系越走越遠。洪某也在家人的說服下,開始動搖,放棄了這段感情。
23日,陳某心情郁悶,買了些酒到英都霞溪村一橋邊喝酒,后來就有了開頭一幕。
22時許,英都派出所接到陳某報警,稱自己要為女友洪某自殺,讓民警為自己作證,但就是不愿透露自己所在位置。
“我當過協(xié)警,知道我有可能因為涉嫌擾亂公共秩序被拘留。”電話中,男子稱自己的事情不用民警操心,不用找他了。
見勸不動男子,民警讓陳某發(fā)洪某的電話,稱會通知洪某的。
很快,民警與洪某取得聯(lián)系,得知男子在霞溪村振興橋附近,立刻跟洪某趕往現(xiàn)場。
“那男的看到我們在,所以都不出來。”在振興橋附近找了一會兒,陳某都沒出現(xiàn),電話也打不通,民警隨即先行離開,讓洪某在橋上等他。
果不其然,民警離開后陳某就現(xiàn)身了。怕洪某應(yīng)付不過來,民警再次趕往現(xiàn)場。
洪某稱,他們倆是經(jīng)人介紹認識的,她與陳某分手,并不是因為聘金或家里的問題,而是兩人性格不合的緣故。她將陳某交給民警后,就騎電動車回家了。
隨后,陳某被民警帶回派出所,情緒失控,一直號啕大哭。在民警的勸說下,陳某情緒逐漸平復(fù)。擔心陳某想不開,民警聯(lián)系他的朋友幫忙接回家。(記者 傅梅香 通訊員 張偉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