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溪美街道林先生撥打本報熱線0595-26531010表示,今年3月份,他的二胎準生證被計生辦工作人員收了回去并注銷。林先生對此表示很疑惑,希望能得到一個答復。
林先生是溪美街道大埔村人,妻子是河北人。2004年,兩人在廈門相識相愛,并于2009年生下了一個女兒。
“因為地域原因,老丈人起初不同意我們結婚,直到2012年,我和老婆才辦了結婚證。”林先生說,在辦結婚證時,他妻子的戶口也從河北遷到了大埔村。
“當時溪美街道計生辦說過,我們不符合生二胎條件,我們就沒再想著要生二胎。”林先生說,但是去年9月,計生辦又通知他可以辦二胎準生證,他起初不相信,但經(jīng)過體檢、遞交材料等手續(xù)后,去年12月,他拿到了二胎準生證。
今年3月,他接到了溪美街道計生辦電話。“他們說我的準生證編號和別人的重復了,得拿回去改,收回去后幾天,通知我說不符合生二胎條件,準生證將被注銷。計生辦這樣的行為,實在無法讓人理解。”
10日,記者來到溪美街道計生辦,了解事情原委。“林先生夫婦在生第一胎時,妻子高女士在河北,屬城鎮(zhèn)居民戶口,就算婚后把戶口遷移至大埔村,也已不符合生二胎條件。”計生辦工作人員洪英春說,之前在為林先生辦理二胎準生證時,從身份證和戶口本上看不出高女士在生第一胎時是農村戶口還是城鎮(zhèn)居民戶口。“后來在審核和抽查時,打電話問高女士,才發(fā)現(xiàn)她在生第一胎時,是城鎮(zhèn)居民戶口。”
洪英春說,這樣便不符合生二胎條件,而高女士并未懷上第二胎,所以他們才趕緊把證收回并注銷。
洪英春拿出一份關于注銷林先生和高女士二胎準生證的通知,該通知解釋了為何林先生不符合生二胎條件。“等領導簽字,便會送到林先生手上。”
“根據(jù)政策,雙方都是農村戶口,且第一胎為女兒,才符合生二胎條件,但這有個前提,結婚在前,生孩子在后。”洪英春說,像高女士這樣以前是城鎮(zhèn)居民戶口,而且生了女兒之后,再將戶口遷至農村,不符合生二胎條件。(記者 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