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委政法委組織召開立案登記制度座談會,市法院院長李瑞陽出席會議。
據(jù)了解,立案登記制度自5月1日起實行,昨日剛好是立案登記制度實施后的首個工作日。上午,市法院邀請部分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到訴訟服務中心,了解和探討立案登記制度。座談會上,市法院立案庭庭長黃少紅對立案登記制度進行了通報,參會人員就立案等機制的實行展開了討論。
“以往,按立案審查制度立案,法院要對訴訟要件進行實質(zhì)審查后才能決定是否受理?,F(xiàn)在當事人只要帶著起訴材料到法院進行立案登記,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起訴、自訴和申請,法院將一律接收訴狀,并當場登記立案。”黃少紅說,立案登記制度的實行意味著除了法律、司法解釋明確規(guī)定的不予受理、不予立案的情形外,法院有案必立,有訴必理,降低了百姓的訴訟門檻,解決了“立案難”問題。
據(jù)悉,4日當天,市法院共對124個案件進行立案登記,包括113件民事案件、2件行政訴訟案件、9件執(zhí)行案件。(記者 洪麗燕 實習生 黃俊濤 通訊員 黃少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