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前北京大學經濟學教授鄒恒甫在網上爆料,稱北大院長、教授、系主任在餐館有茍且行為。
目前,北京大學新聞發(fā)言人蔣朗朗回應稱北大并無鄒恒甫所說的事,北大將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爭議事件
前教授爆料引發(fā)網友關注
昨天上午9點,前北大經濟學一級教授鄒恒甫在其實名認證的微博上爆料:“北大院長在夢桃源北大醫(yī)療室吃飯時只要看到漂亮服務員就必然下手把她們奸淫,北大教授系主任也不例外。所以,夢桃源生意火暴。除了鄒恒甫,北大淫棍太多?!毕l(fā)布后,立刻引來網友的關注和轉發(fā)。
隨后,鄒恒甫又爆料說:“北大芍園餐廳和其它北大內酒店的服務生有多少開后門上了北大的學位班?”同時,還直指北大的學術腐敗和公款吃喝之風盛行。
不少網友表示鄒恒甫的爆料讓人震驚,有網友發(fā)微博希望北大能站出來,就此事展開調查,以向社會說明情況,而非急于否認。
對此,光華管理學院的副教授陳玉宇發(fā)微博稱鄒恒甫此舉為“操弄詞匯,故意潑糞”。
因為“他說的是北大院長只要看到漂亮女服務員必然下手奸淫。這是個假設,并非捏造事實誹謗。”他評價鄒恒甫此舉“為不能進光華,可謂著急加惱恨”。
記者追訪
北大發(fā)言人反駁指責 相關酒樓已派專人處理
北大新聞發(fā)言人蔣朗朗在得知此事后,對媒體稱,北京大學絕無此事,鄒恒甫說話“極端不負責任,讓人匪夷所思”。對于完全沒有事實依據(jù)的事情,鄒恒甫能說出這樣的話,不知道其居心何在。
隨后,蔣朗朗發(fā)表聲明,北大“并沒鄒恒甫所講的事,鄒曾經受聘北大光華管理學院,后沒有被續(xù)聘,無論何種原因,一個受過教育的人,不能罔顧事實更不應該顛倒黑白。對于他不負責任的攻擊,請媒體朋友客觀冷靜、明辨事實,歡迎大家關注北大的發(fā)展?!?/P>
鄒恒甫在看到此段發(fā)言后,連發(fā)幾條微博稱,蔣朗朗并沒有對全北大進行仔細調查。
今天上午,記者聯(lián)系上蔣朗朗。他表示,目前的回應就是這段聲明,因為他在外地,上網并不方便,對事件的最新進展尚不清楚。
記者今天上午來到鄒恒甫在微博中提到的夢桃源湘粵酒樓北大店。
總經理助理黃小姐稱,老板已經跟店員通知了這件事,但是目前有專人在處理,其他情況則不方便透露。
根據(jù)大眾點評網,該店的人均消費是103元。
舊時恩怨
2007年,鄒恒甫收到時任光華管理學院院長的張維迎的信,表示因其“很少到校上課”而將他辭退,鄒恒甫隨即在博客上發(fā)文章稱被開除是遭張維迎報復,并向當時的教育部部長周濟發(fā)公開信抨擊學院。
但也有老師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鄒恒甫多數(shù)時間不在學校教書,卻拿著全額工資,對其他老師不公平。
2007年8月6日,北京大學人事部在其官方網站發(fā)布通知,不再聘任鄒恒甫博士為北京大學教師。
簡介
鄒恒甫1962年5月20日出生于湖南,武漢大學經濟系本科畢業(yè)獲經濟學學士,也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國第一個哈佛經濟學博士,現(xiàn)為世界銀行研究部終身高級經濟學家。其主要研究方向包括:經濟增長理論、貨幣政策和財政政策、通貨膨脹和美元化問題、對轉型性經濟的研究、收入分配。
因曾經炮轟獨董“以愛國之名發(fā)財及資本之走狗”,將矛頭直指張維迎、陳志武等而飽受爭議。
不得不承認,北大院長、教授和系主任奸淫餐廳服務員是一個“猛料”,絕對吸引公眾眼球,如果鄒恒甫此言不虛,那么,這將是北大的恥辱!
面對鄒恒甫的指控,北大方面斷然否認,稱“讓人匪夷所思,不知道其居心何在”,并表示北大將保留追究其詆毀或誹謗的權利。如果北大此言不假,那么,鄒恒甫的此番“爆料”,顯然對北大院長、教授和系主任構成誹謗,也對北大構成詆毀。當事人有權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對鄒恒甫提起訴訟,北大當然也可以追究鄒恒甫“詆毀或誹謗”的責任!
據(jù)了解,鄒恒甫曾經炮轟獨董“以愛國之名發(fā)財及資本之走狗”,此后,鄒恒甫迅速將矛頭直指現(xiàn)任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院長蔡洪濱、北京大學光華管理學院經濟學教授張維迎等人。雖然鄒恒甫炮轟張維迎等人的火藥味很濃,其“炮火”也很猛烈,但這尚屬于學術之爭,并不構成人身攻擊,對被炮轟者的名譽也沒有構成傷害,應該是被容許的,也是自由的。
但是,此番“奸淫餐廳服務員”的爆料,卻絕對“生猛”,比炮轟獨董“以愛國之名發(fā)財及資本之走狗”更有威力也更吸引眼球。一方面是此番爆料并不是虛晃一槍,而是以“事實為依據(jù)”將矛頭直指某些人,另一方面,則是爆料之行為如果屬實,當事人顯然違背了師德人倫,觸犯了法律,應該被追究相關責任!
但是,“文攻”不能變成“詆毀”,作為曾經的大學教授,鄒恒甫應該為自己的言論負責。如果其指控并不是“詆毀或誹謗”,北大應該進行調查,或者配合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如果查實鄒恒甫所言不假,應該追究相關當事人的相關責任,將這些害群之馬清理出北大校園。但是,如果經查證,鄒恒甫的奸淫指控并不存在,那么,就應該動用法律手段,追究鄒恒甫的法律責任,給其一個教訓。而鄒恒甫若被證實是“詆毀或誹謗”,那么,其個人信用無疑也將喪失殆盡,今后,他的話將變得一文不值!
其實,查證鄒恒甫是否是“詆毀或誹謗”并不難,既然是他舉報,他就應該向有關部門提供可信的證據(jù)或線索,如果不能自圓其說,那么即可認定其為“詆毀或誹謗”。因此,無論是從維護北大院長、教授和系主任的名譽,還是從維護北大的聲譽來看,北大都應該對鄒恒甫的這番言論提起法律訴訟,讓法律還眾人一個公道,也還北大一個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