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3月15日訊 前天凌晨1點(diǎn)40分,一女子跳入珠江輕生,廣州越秀大交警隊交警宋炳芬立即跑過去跳入水中抓住女子。隨即,宋炳芬的同事扔下兩個救生圈,宋炳芬將救生圈套到女子身上,托著女子游到岸邊,左手抓住一條垂到江面上的電纜,右手則盡力把女子托出水面。很快,在趕到的民警的幫助下,跳江女子被救上岸。

獲救女子(前)在回憶跳江之前發(fā)生的事時精神有些恍惚
前日上午,記者在越秀大交警隊見到這位39歲的跳江救人英雄。不善言辭的宋炳芬在回顧水中的驚險場面時說:“知道珠江水急,我的水性也不好,但是當(dāng)時來不及害怕,我穿著警服,必須這么做。換了別的同事,他們也會這么做。”
宋炳芬說,他一直在關(guān)注3月1日武警鄭益龍救人的事件,自己到了那時刻只有救人的念頭,完全忽略自己的安危。而直到前日上午,怕家人擔(dān)心的他也沒將這件事告訴妻子及8歲的女兒。
參與救人的交警溫國光告訴記者,從2011年開始,廣州交警在進(jìn)行江邊巡邏和夜班執(zhí)勤的時候,都會在警車上備一個帶有繩索的救生圈、一套救生衣和一個藥箱,以應(yīng)對突發(fā)情況。(信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