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7部重點領域立法
制定(10):社區(qū)矯正法、反家庭暴力法、中醫(yī)藥法、慈善事業(yè)法、公共文化服務保障法、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國家安全法、反恐怖主義法、境外非政府組織管理法、網絡安全法
修改(13):證券法、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種子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廣告法、選舉法、地方組織法、代表法、行政復議法、食品安全法、紅十字會法、大氣污染防治法、有關教育法律
通過(1):刑法修正案(九)
其他(3):抓緊研究啟動民法典編纂工作、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研究修訂行政監(jiān)察法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蘇澤林:
反腐敗國家立法相關調研啟動
隨著“打老虎”力度加大,公眾對于反腐敗法的出臺呼聲也日漸高漲。今年,這種呼聲有望成為現(xiàn)實。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張德江3月8日下午在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中部署2015年工作時提出,要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研究修訂行政監(jiān)察法。由此意味著,今后反腐敗將逐步走向規(guī)范化、制度化。
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被納入到2015年全國人大的重點領域立法中。這是對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全面依法治國精神的落實。
去年召開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要加快推進反腐敗國家立法,完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機制,堅決遏制和預防腐敗現(xiàn)象。
湖南省委常委、省紀委書記黃建國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法治反腐,是不可逆轉的潮流。目前,法不責眾、法不責貴的現(xiàn)象依然存在。而紀檢監(jiān)察機關在辦案時,也存在選擇執(zhí)法,領導的說法、看法、想法大于法律的現(xiàn)象。其根結就在于現(xiàn)有法律不健全,有些問題的處理無法律根據。
全國人大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蘇澤林接受南都采訪時表示,全國人大的立法計劃根據立法的輕重緩急做安排,此前有很多代表委員建議反腐敗國家立法,建議要有一本專門的反腐敗法??紤]到我國已有不少法律、黨內法規(guī)都有反腐敗有關的內容,沒有一本專門的反腐敗法,反腐進程依舊可以推進?,F(xiàn)在全國人大已經在進行反腐敗立法方面的調研和論證了,監(jiān)察部也在做相關的工作。
反腐敗立法需要解決什么問題?黃建國認為,關鍵是讓國家法律和黨內法規(guī)更好地對接、配套,讓違法違紀者無處遁形。要通過完善和實施法律,限制和規(guī)范,甚至制約公權力行使的范圍、方式、手段和程序,創(chuàng)立公正、透明的運行機制,使公權力執(zhí)掌者不能、不敢腐敗。
目前,我國有關懲治腐敗的規(guī)定散落在《公務員法》《刑法》等單行法律和黨內規(guī)定以及大量反腐倡廉的政策性文件中。
“這些法律和規(guī)章并未形成系統(tǒng),有些與當前形勢不符,需要系統(tǒng)化、規(guī)范化、制度化的規(guī)定”,中國人民大學廉政研究中心主任毛昭輝認為,目前要求從嚴治黨,就要將黨內法規(guī)內容納入國家法律體系內。從懲治與預防腐敗的法治體系建設的視角,對現(xiàn)行關涉公共權力運行的重大法律進行廉潔性審查,防范立法腐敗。
反腐敗國家立法,也為公眾所期待。在1999年的九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上,時任上海社科院院長的全國人大代表張仲禮就提出法制反腐觀點,提交了《建議制定國家“反腐敗法”的議案》。2002年、2005年、2010年、2012年和去年,都有代表提出了反腐立法方面的建議和議案。
我國首部民法典編纂今年或啟動
張德江昨日在報告中表示,將抓緊研究啟動民法典編纂工作。
民法典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僅次于憲法。民法典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市民生活的基本行為準則,法官裁判民商事案件的基本依據。
中國社科院榮譽學部委員李步云昨日接受南都記者采訪時表示,我國雖然已經頒布了一系列基本民事法律,但各個法律之間卻存在矛盾、重復的現(xiàn)狀。民法典則是各民法單一法規(guī)的系統(tǒng)化,有利于消除各個法律間的矛盾。
公開資料顯示,中國曾于1954年、1962年、1979年三次啟動民法典的制定,均無果。2002年12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首次審議民法典草案,但最終由于內容復雜、體系龐大、學術觀點存在分歧等原因,最終未能實現(xiàn)。
而目前,現(xiàn)有民事立法存在主體多元化、法律淵源眾多等問題,并未形成系統(tǒng)。民法典又該如何編纂?李步云建議,可以參照其他國家的做法,以民法總則為基礎,將各個民事單行法納入其中,按照法典化的要求,對其進行必要的修改、補充和完善。
規(guī)定了國家基本經濟制度及所有權制度,規(guī)定公民、法人基本民事權利、民事權利行使規(guī)則,以及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保護制度。參照其他國家的做法,建議以民法總則為基礎,將各個民事單行法納入其中,按照法典化的要求,對其進行必要的修改、補充和完善。
但李步云也提醒,民法典有上千個條文,涉及的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多且復雜。如何將這些已有的法律法規(guī)串在一起,缺乏共識,需要處理好法典編纂和單行法的關系。此外,中國的民法典編纂,要借鑒國外有益的立法經驗,更要從中國實際出發(fā),反映我國社會的政治經濟發(fā)展要求,在實踐中需要權衡。
國家工作人員向憲法宣誓將啟動
張德江在報告中指出,要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憲法監(jiān)督制度,健全憲法解釋程序機制,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分析認為,此后國家公職人員就職時,或將公開向憲法宣誓。
為什么要宣誓?
這也是去年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依法治國”的一個體現(xiàn)?!吨泄仓醒腙P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將每年12月4日定為國家憲法日,要求建立憲法宣誓制度。
全國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洪宇認為,建立國家宣誓制度,舉行國家公職人員宣誓儀式,是彰顯憲法權威,貫徹國家依法治國方略的重要舉措。是政治文明進步的表現(xiàn),也是符合我國國情切實需要。
早在2003年,第一次當選全國人大代表的周洪宇就提出了《關于實行檢察官入職宣誓儀式的建議》《關于實行法官入職宣誓儀式及修改〈法官法〉的建議》《關于實行律師入職宣誓儀式的建議》共5件關于建立宣誓制度的建議。這些建議主要針對特殊職業(yè)工作者和司法工作者,目的在于規(guī)范司法工作者的司法行為,維護司法公正,更好地體現(xiàn)法律的公平正義。
2005年3月的“兩會”上,周洪宇更進一步提出了建立國家宣誓制度,制訂《宣誓法》的建議,將其范圍擴大為所有國家公職人員。
周洪宇認為,建立國家宣誓制度,有利于強化宣誓人的法律意識和權利屬于人民的主體意識,也有利于促進宣誓人遵守憲法和法律。在人民注目之下,舉行莊嚴的就職宣誓,可以對宣誓者產生積極的心理暗示。宣誓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夠借助他人暗示、自我暗示和社會監(jiān)督,把外在的法律規(guī)范、職業(yè)要求內化為個體的需要。建立國家宣誓制度有利于昭示人民監(jiān)督國家公職人員,也有利于公職人員啟動內心的道德資源,遵守憲法和法律,忠于國家和人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