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元旦起,“全面二孩”政策正式實施,這也成為此次兩會省人大代表關注的熱點。昨日,記者獲悉,福建省已有五位代表提交了關于“二胎”的建議,涉及延長二胎產假時間、加強“兩孩”高齡孕產婦再生育服務等方面。
路平、徐燕和等省人大代表建議推動完善“二孩”相關公共政策,提高公共服務能力。
在單獨二胎政策放開后,國家對二胎是否可以沿用原計劃生育政策下晚育福利尚無明確規(guī)定。為此,代表建議省人大常委會在修訂《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同時,及時修訂《福建省企業(yè)女職工勞動保護條例》等維護女職工合法權益和特殊利益的法律法規(guī);政府職能部門及時制定出臺“二孩”生育待遇實施細則,延長生育二胎的產假時間。
《福建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機關、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晚婚的,婚假為十五日;晚育又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女方產假為一百三十五日至一百八十日,男方照顧假為七日至十日。為此,多位省人大代表建議女方產假、男性照顧假的待遇應該適用于二孩生育。
同時,省人大代表歐陽麗娟還提出要加強“兩孩”高齡孕產婦再生育服務的建議,包括加大對產科兒科建設的投入,提高兩孩生育高峰的應對能力。
針對高齡孕產婦的特殊需求,歐陽麗娟提出,要在孕前指導、圍產保健和產后護理等方面,提供相應的服務,并在費用上予以減免。
受“獨生子女”政策的影響,使得眾多想生育“兩孩”的育婦成為高齡孕婦,為此,更要通過廣泛的宣傳,引導科學生育,了解高齡孕婦生育潛在的問題和危險,在心理上和物質上做好相應的準備。為了避免造成新的嬰兒潮和人口高峰,還要合理安排生育,減輕個人和社會的負擔。
此外,政府還要通過法律加大處罰力度,堅決打擊非法進行胎兒性別鑒定的機構和個人。要及時完善生殖輔助技術規(guī)范,特別對可能出現的“代孕”亂象及早在法律層面上做出界定。(記者 夏菁 吳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