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wǎng)8月27日電 據(jù)臺灣《聯(lián)合報》報道,新竹市32歲蔡姓男子有吸毒癮習(xí),時常辱罵忤逆父母,父母聲請保護令,蔡仍不收斂,作勢破壞祖先牌位,要求父母給他25萬元(新臺幣,下同)搬家費才愿意搬走,親子沖突不斷,父母心痛報警處理。新竹地院依法判10個月徒刑。
蔡姓男子否認對父母大小聲,他說,自己用正常語氣和父母說話,“我不知道爸媽是不是更年期,稍微講話就會起爭執(zhí)。”
判決書指出,蔡姓男子性情暴戾,與父母同住時,沖突不斷,動輒辱罵、恐嚇、摔東西,父母親不得不聲請保護令。
蔡男無視保護令,仍對父母爆粗口,有多次違反保護令前科。去年11月間,他向父母要1萬元,錢沒要到便嗆說“我不想看到你們”,揚言破壞祖先牌位,隨即騎摩托車外出。
今年3月間,蔡姓男子嫌母親菜煮得不好吃,父母告訴他,可以搬出去吃好一點,他竟對母親說:“給我25萬元搬家費,這次算妳便宜一點。”父母親拒絕,他卻在住處大吼大叫,拿椅子撞墻、開瓦斯?fàn)t火等,蔡母責(zé)備他又在搞什么,他便以三字經(jīng)叫罵,雙方爆發(fā)爭吵。
開庭時,蔡母感嘆,兒子好手好腳卻不工作,經(jīng)常晚上不睡覺,吵得他們也很難入眠,希望早點把兒子抓去關(guān)。
法官認為,蔡姓男子有多次違反保護令前科,還不懂得深切警惕,漠視保護令,犯后還否認犯行,態(tài)度惡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