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溫州5月31日電(記者 徐樂靜 實習生 邵思翊)30日,浙江溫州平陽縣文明辦主任被曝因虛開發(fā)票,套取100多萬元受“留黨察看”處分。不少市民質疑該處理結果過輕,有包庇嫌疑。31日,平陽縣紀委對此解釋,該文明辦主任違反財經紀律錯誤,主要負領導責任,除了“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外,已經對其作出免職處理,另外一名官員負直接責任,也已經免職。
30日,網友“就那一點點消失”發(fā)微博稱,在平陽縣審計局對縣文明辦2012年度的財務使用情況進行審計時,發(fā)現(xiàn)文明辦主任郭某指使單位財務人員,分37筆虛開發(fā)票分別從平陽縣瑞天傳媒有限公司和溫州巨力廣告公司平陽經營部兩家企業(yè)共套取現(xiàn)金100多萬。
隨后,又有知情市民爆料,該事件的處理結果是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平陽縣文明辦主任兼平陽縣委宣傳部副部長郭必文“留黨察看一年”的處分。
此事一經發(fā)布,引起市民熱議。不少市民質疑:文明辦主任虛開發(fā)票套現(xiàn)100多萬元,只是留黨察看的處分是否過輕,是否存在包庇嫌疑?
31日,記者聯(lián)系到平陽縣紀委,該縣紀委常委劉德賢證實網曝官員套現(xiàn)內容屬實。
劉德賢介紹,5月初,平陽當?shù)卣搲爻?ldquo;平陽文明辦主任虛開發(fā)票套取百多萬”相關內容,隨后平陽縣紀委立即組織人員介入調查。
經紀委調查發(fā)現(xiàn),2012年1月至12月,在平陽縣文明辦主任兼平陽縣委宣傳部副部長郭必文的同意下,由平陽縣文明辦宣教科科長王某某通過有關企業(yè),采取虛開發(fā)票、多開發(fā)票方式從縣文明辦工作項目中套取財政撥款資金130多萬元,在單位內部設立“小金庫”用于工作方面的開支,構成了違反財經紀律錯誤。
劉德賢表示,除了網友爆料的黨紀處分外,還免去了郭必文平陽縣文明辦主任、平陽縣委宣傳部副部長的職務。
針對網友的質疑,劉德賢解釋,盡管郭必文私設了“小金庫”,不過考慮到資金的使用并非個人挪用,而是公務使用,都是與工作有關,所以他是違反了財經紀律,主要負領導責任。
“調查還發(fā)現(xiàn),"小金庫"還有58萬元左右余額,(已經)全部上繳。”劉德賢說,目前平陽縣紀委對郭必文的黨紀、行政處分已完畢,不再出臺新的處理意見。
另外,劉德賢表示,平陽縣紀委官方微博“清廉平陽”也已公開發(fā)布了處理意見:“經平陽縣紀委調查,縣文明辦虛開、多開發(fā)票套取財政資金設立"小金庫"情況屬實。近日,縣紀委決定給予負有領導責任的縣文明辦主任兼縣委宣傳部副部長郭必文留黨察看一年處分(職務自然免去);給予負有直接責任的縣文明辦宣教科科長王某某留黨察看一年處分,并免職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