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wǎng)訊 昨日凌晨2時許,民警在朝天門附近巡邏時,抓到兩個17歲的少年正在吸毒,隨后順藤摸瓜,發(fā)現(xiàn)另有11個16歲的青少年,相約開房叫貨,正等著他們兩人送冰毒過去。
當天凌晨,開元派出所的民警在朝天門附近巡查時,看到北門街停了一輛轎車,有兩名男子在吸食什么,見有民警來,他們趕緊扔掉吸具,還有一包白色粉末。
民警當下緊跑上前,將兩男子帶回派出所審問。經(jīng)查,何某和陳某都只有17歲,泉州人,尿檢呈陽性,當時正在吸食冰毒,丟掉的白色粉末是0.24克的冰毒。
而這0.24克的冰毒,本來是要送到朝天門附近的一家旅社,因為有人在那開房叫貨。警方隨后突擊查了這家旅社,發(fā)現(xiàn)叫貨的竟是11個未成年人,全部只有16歲。
他們當晚在旅社里聚會喝酒,開了兩個房間,準備玩?zhèn)€通宵。后來,有人提議吸毒,稱可以精神百倍,解除疲乏,接著便有人說有朋友在賣毒品。
民警對11名未成年人批評教育后,通知家長將他們帶回家。而何某、陳某,因涉嫌吸毒、向未成年人販賣毒品,已被鯉城警方刑拘處理。
長期與“毒”打交道的民警老孫很擔憂,他說,一些未成年人也步入吸毒隊伍,而相勸集體吸毒,成了他們吸毒的主要方式。
孫警官認為,未成年人吸毒的原因,除了外部因素外,青少年本身的自制力很弱,容易受到誘惑,覺得吸毒很時髦,在對毒品的危害性認知不夠的情況下,極易被朋友勸吸。(本網(wǎng)記者 彭建文 通訊員 孫祝新 康志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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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刑法》第347條規(guī)定,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無論數(shù)量多少,都應當追究當事人的刑事責任,并予以刑事處罰。其中,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走私、販賣、運輸、制造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