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昨日上午
轄區(qū):豐澤公安分局經(jīng)偵大隊
閩南網(wǎng)12月27日訊 租車45輛抵押騙貸1173.5萬元,還涉嫌高息攬儲1460萬元,36歲的臺商區(qū)男子江某,在潛逃一個多月后,昨日被豐澤警方押解回到泉州,因涉嫌詐騙罪當日被刑拘。
經(jīng)辦民警介紹,今年11月10日,后渚邊防所接受害人謝某報警稱,他分別于今年2月至7月間,將3部轎車租給江某,至今年10月份,江某共欠租金3萬余元,已無法取得聯(lián)系。
豐澤警方介入調(diào)查后發(fā)現(xiàn),受害的并非謝某一人,自2011年以來,江某已在泉州市豐澤區(qū)8家汽車租賃公司,以每月5000元至4萬元不等的價格,租來總價值約1000萬元的45部中高檔轎車。
隨后,江某通過偽造機動車登記證,以租賃來的車輛作抵押,在泉州臺商投資區(qū)向謝某、郭某等14名受害者,借款共計約1173.5萬元。江某在向受害者借款時聲稱,抵押的車輛為別人抵押給他的車輛,暫時還未辦理過戶手續(xù),如未按時歸還借款及利息時,借款人有權變賣抵押車輛,以此取得信任。
另外,經(jīng)初步審查,江某還在臺商區(qū)以生意需要資金為名,許諾以每月5%至7%的利息,吸收存款共計1460萬。今年11月8日,江某因無法繼續(xù)支付高額的利息及租車費用后,潛逃至遼寧沈陽市。12月初,在泉州市公安局技術部門的配合下,專案組前往東北追逃,并在沈陽一出租房內(nèi)將江某抓獲。
到案后,江某交代,騙借的錢大部分用于揮霍、支付高額利息及租賃汽車費用。在發(fā)現(xiàn)自己無力償還巨額錢款后,他就想到了逃跑。江某一度有錢時,包養(yǎng)了個情人,情人為其生了個8月大的男嬰。在出逃時,江某和妻子及小女兒輾轉東北,以致12月8日其母過世時,都不敢回家奔喪。(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俞志村 通訊員 陳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