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閩南網(wǎng)訊 昨日下午4時許,鯉城區(qū)常泰派出所值班室電話響了,有人報警稱,在常泰街道南渠下店社區(qū)河段,有個女子要跳河輕生。
王警官趕到現(xiàn)場時,見一女子已經(jīng)坐在南渠的護欄外,雙腳垂在水面上,一直在哭。護欄有兩米多高,女子是從旁邊的一個缺口爬進去的。女子坐的地方很危險,隨時都有掉下水的可能。王警官說當時他們不敢靠近,就先勸她下來。
“有什么問題我們可以幫你解決,先下來再說?!睕]想到民警一邊勸,女子一邊哭不說話,也不聽勸,就是一直坐在護欄外。王警官說,他們好勸歹勸,勸了半個多小時,也沒有辦法。最后,趁她不注意的時候,才把她強行拉下來。
隨后,王警官把女子帶回派出所。耐心追問下,女子才說出原因。她姓秦,貴州人,今年27歲,租住在下店社區(qū)。秦某說,自己已經(jīng)有3個多月的身孕了,男友知道后讓她把孩子打掉,可自己很想要孩子,兩個人因此爭吵,隨后她就自己跑出來坐在那里。
經(jīng)一番勸解后,王警官把秦某送回了租處。(本網(wǎng)記者 尤燕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