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8月6日訊 “我上門討債怎么就違法了?”聽說要被行政拘留10天,阿斌納悶了。前天凌晨4點多,阿斌帶人趕到泉州市區(qū)城西路一民宅,踹壞鐵門后入室討債,主人報警后,兩人最終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被拘。
36歲的阿斌是泉州鯉城人。事發(fā)前一天,他吸了K粉后,喊來阿騰一起喝酒。24歲的阿騰是安溪人,那天他也吸了K粉。
兩人聚到一塊后,阿斌想起欠了自己1萬多塊錢的朋友“土匪”,“土匪”是外號,朋友的真名他不知道。
趁著酒勁,阿斌帶著阿騰,打車到了“土匪”家,這是一座三層樓的民宅。此時已是前天凌晨4點多,阿斌猛的一腳,就踹壞了鐵門鎖芯,阿騰在一旁拿石頭砸門幫忙。門被踹開后,兩人順著樓梯,跑上三樓,敲門討債。
欠錢的朋友不在家,只有他的母親和兩個弟弟在家。被驚醒后,一家人跟阿斌兩人理論起來,最后報了警。
開元派出所民警接警后,將阿斌兩人帶回派出所。經(jīng)尿檢,民警發(fā)現(xiàn)兩人吸食毒品。兩人因吸毒被行政拘留5天,兩人并無異議,可一聽民警要以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之名,對他們處行政拘留10天,阿斌就不停喊冤了。
泉州公安法制支隊傅錦樹副支隊長說,警方對這起案件的處置得當準確。“凌晨4點多,不經(jīng)主人允許,強行進入他人住宅,影響他人生活秩序,這幾個要點都符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構成要件。”
對于阿斌兩人的行為,未造成嚴重后果,情節(jié)較輕,予以治安處罰也屬適當。“他們是要債,若是在白天,于情理而言并不過分。若有打砸行為,可追究其損毀財物,可不追究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被非法侵入時,你意識到了嗎?
傅錦樹介紹,對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案件,在泉州乃至福建并不多見。原因有二:一是被其他重罪吸收了,二是多數(shù)人對此的法律意識淡薄。
一些入戶盜竊、搶劫或者傷人案件,雖然也觸及“非法侵入他人住宅”,但由于盜竊等重罪,“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罪名就被吸收了,不被另外追究。
“只要不經(jīng)房屋的居住人(包括房子的主人或者租戶)同意,無法律依據(jù)或合理理由,以任何形式進入他人住宅;或者居住人明確拒絕他人進入,無法律依據(jù)或合理理由,強行進入并拒不離開,都屬于非法侵入他人住宅。”
在具體實踐中,不少在理論上符合“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行為,卻難被界定。很多人因法律意識淡薄,對于他人非法侵入住宅的情況,并無意識到自己的權利被侵犯。
“很多侵入者,都是居住人認識的,是熟人。居住者不明確拒絕,無法取證,就給民警辦案帶來困難。”傅錦樹說,另外,一些侵入者以各種理由進行辯解,比如討錢、感情糾紛,對于具體實際情況,警方在執(zhí)法過程中,會綜合判斷考慮。
據(jù)介紹,非法入侵他人住宅情節(jié)較輕者,可根據(jù)治安管理處罰法進行處罰,情節(jié)較重者則可追究其刑事責任,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海都記者 林莉莉 通訊員 吳宇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