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8月27日訊 昨日,安溪人林某被鯉城江南派出所依法行政拘留10天。
林某與永春人老劉同為鯉城明光花園小區(qū)的保安,平日關系要好,宿舍也緊挨著。前天晚上9點左右,老劉回到宿舍準備洗澡,將口袋內放有2000元左右現金的西褲,放在宿舍隔壁泡茶室的沙發(fā)上,可洗完澡回來,卻發(fā)現現金不見了。老劉趕緊找到林某,問他有沒有看到人進泡茶室,林某堅決否認,老劉只好報警。
民警到現場了解情況后,發(fā)現當時除了老劉,只有林某在員工宿舍。且在詢問中,林某焦躁不安的表現,讓民警一下子就鎖定了林某。隨后,被傳喚到派出所的林某,坦白交代了偷錢的事實,并從自己的內褲中掏出了現金。
原來,老劉洗澡時,林某想起自己口袋空空,想偷點錢來,翻翻老劉西褲口袋,驚喜發(fā)現一沓錢,沒多想就放在自己口袋。為了不讓事情敗露,便將錢放在內褲里。(海都記者 陳邵珣 通訊員 鄭生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