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10月4日訊 出租車儀表盤上架好手機,的哥一邊開車一邊看電視(如圖),昨天上午9點多,泉州市民林小姐就碰上了這么不靠譜的司機。

的哥邊開車邊看電視劇
林小姐從客運中心站上車,前往泉州市區(qū)田安南路的一小區(qū)。一上車,司機就聊起國慶這兩天的行情,“起價就得20元,我可是好司機,按計價器收費。”坐在后排的林小姐原本還挺慶幸碰上了個好司機,卻發(fā)現(xiàn)司機一邊開車一邊瞄儀表盤上正在播放電視劇的手機,車速較慢,手機音量不小,“萬一師傅看得走神,車子一不小心就可能撞上別人。”
到了目的地后,林小姐提醒司機,這么邊看電視邊開車不安全。可司機稱,他只是聽電視里的聲音,沒看畫面,就像聽廣播一樣不會危險。
據(jù)泉州警方介紹,根據(jù)《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實施條例》第62條規(guī)定,駕駛機動車不得有撥打接聽手持電話、觀看電視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如果開車時看電視,司機會被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海都記者 林莉莉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