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要欠款不成擺出跳樓姿態(tài)
民警表示,應通過法律途徑解決,過激行為并不可取

男子爬上酒樓二樓屋頂
昨日上午11時許,一名男子爬上中心市區(qū)涂門街祥發(fā)海鮮酒樓二層的屋頂,擺出跳樓姿態(tài),逼迫酒樓老板黃某歸還25萬元欠款。經(jīng)過消防員和民警連續(xù)7個多小時的勸說和協(xié)調(diào),下午6點多,男子主動從屋頂下來。
昨日中午,市民梁先生路過涂門街看到,一男子站在祥發(fā)海鮮酒樓樓頂,擺出跳樓姿態(tài)。樓下,該男子的幾名親友敲打著鑼,不斷向過路的市民聲討黃某欠債不還的事情。消防員在樓下布設了安全氣囊,120急救人員也在旁邊待命。
經(jīng)過連續(xù)不斷勸說,下午6點多,男子鄭某主動從屋頂下來,并被帶到派出所。
記者隨后在鯉城公安分局鯉中派出所見到了37歲的鄭某。他是南平人,在祥發(fā)海鮮酒樓當廚師已有15年,其妻子柯某也在該酒樓工作了8年。
說起以跳樓的方式討欠款,他解釋,2012年,在老板黃某的勸說下,他借給對方15萬元,當時對方寫下欠條,并承諾每月支付利息;2013年,在黃某的勸說下,他又借給對方10萬元,同樣寫下欠條,并約定利息。
黃某此前按月支付利息,直到2014年1月,不再支付利息,并聲稱暫時沒有錢還。鄭某稱,去年1月之后,他不斷向黃某追討25萬元欠款,但對方一直未還款,屢屢追討無果,他才想出這種辦法逼老板還錢。
據(jù)悉,黃某在現(xiàn)場表示,由于自己經(jīng)營上出現(xiàn)問題,欠了不少錢,鄭某“跳樓要錢”的消息傳出去后,其他部分債權人也聞訊趕到現(xiàn)場要錢,導致自己一時難以籌集到20多萬元的現(xiàn)金。
民警表示,鄭某和黃某之間屬于民間借貸糾紛,鄭某討要欠債應通過正常法律途徑,向法院起訴。用這種過激行為討要債務很不可取,極大影響社會公共秩序,還會造成社會公共資源的嚴重浪費。目前,該案件還在進一步處理中。(記者 王麗虹 吳剛強 陳小陽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