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從福建省教育廳獲悉,12月起所有一級達標高中將接受省級復查。復查對象為省一級達標高中,2017~2018年分批進行,全面覆蓋。
截至目前,全省共有達標高中394所,其中省一級達標高中138所,最后一批確認時間是2016年。復查工作分級進行,省級主負責省一級達標高中復查,設區(qū)市為主負責省一級達標高中的市級督查、二三級達標高中的復查工作。其中,省一級達標復查實行分批復查,時間跨度為2017~2018年。
根據(jù)要求,各地和學校對照《福建省達標高中評估辦法(修訂)》和通過一級達標后制定的整改方案落實情況,逐項評估學校辦學水平,涵蓋達標評估標準26大項,而不僅僅選取其中若干個項目做出簡單評價。不僅關注學校當前的發(fā)展層次,還督查承諾整改事項的兌現(xiàn)情況。
與2008年省一級達標復查相比,本輪復查完全采取現(xiàn)場評估模式,也就是采取評估新的申報學校的模式,對原一級達標高中進行重新評估定位。
按省一級達標高中動態(tài)管理原則,復查一批公布一批。省級復查結果分優(yōu)秀、良好、一般、較差、差共五檔。出現(xiàn)以下任何一種情況的,視具體情況認定為較差或差:(1)對照新的評估標準,超過四分之一項目(不含第26項)被扣分而無法完全達標的。(2)違反政策亂收費、亂補課,或公辦高中舉辦“校中校”“校中班”的。(3)發(fā)生重大安全事故且學校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4)辦學方向和指導思想存在嚴重問題,實施高中新課程不力,未開齊開足課程,難以發(fā)揮示范帶頭作用的;(5)在國家教育考試和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競賽、檢查、評估等活動中,學校集體舞弊或弄虛作假的。
根據(jù)復查結果,分類處理:(1)對復查結果為優(yōu)秀的,我廳給予表揚,繼續(xù)確認為省一級達標高中。(2)對復查結果為良好的,要求針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我廳審核、抽查后確定。(3)對復查結果為一般的,限期一年整改。期滿復查仍達不到標準要求的,視情況予以降級或撤銷達標高中稱號。(4)對復查結果為較差的,降至省二級達標高中。(5)對復查結果為差的,降至省三級達標高中或撤銷達標高中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