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時糊涂,男子黃某付出昂貴代價。昨日,記者從晉江市法院獲悉,黃某因販賣0.43克冰毒,其行為構成販賣毒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去年10月27日晚8時許,陳埭江頭村一家鞋廠對面,黃某懷揣一包(0.43克)冰毒,并與買方杜某約好交貨。“站住,請接受檢查!”不想,當黃某剛接下對方付給的200元錢后,埋伏在附近的民警突然出面,當場將黃某抓獲。
法院審理認為,黃某違反國家對毒品的管制規(guī)定,明知是毒品甲基苯丙胺仍予以販賣,其行為已構成販賣毒品罪。法院據(jù)此對其作出上述判決?!?記者 胡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