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體廢物走私入境 什么是固體廢物?案值初估達10億元
6月13日,汕頭海關在海關總署緝私局、廣東分署緝私局的指揮和廣州、深圳等兄弟海關協(xié)助下,開展代號為“1701”的打擊走私固體廢物專項行動,在汕頭、深圳、廣州、惠東等多地同時開展查緝行動,一舉摧毀梁某、鄭某等團伙利用他人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走私廢塑料、廢五金等固體廢物進境的犯罪網絡。初估該案涉及固體廢物約8.5萬噸,案值初估人民幣10億元,是該關成立以來查獲的最大一宗廢物走私案。
當天凌晨4點,該關出動關、警員約172人,搜查涉案公司、倉庫、住宅16個,控制嫌疑人員30名,16名預定目標人物悉數落網,現場查扣廢塑料、廢五金2000多噸,扣押書證以及電子證據材料一大批,打掉走私團伙5個,一舉摧毀該走私網絡。
2017年1月,該關情報部門通過情報調研和數據分析,發(fā)現汕頭籍鄭某等通關團伙涉嫌利用他人《中華人民共和國限制進口類可用做原料的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大量走私進口廢塑料的重大案件線索,經過近半年的情報深度經營,開案抓捕時機成熟,該關于6月13日凌晨3點展開收網行動。
據初步查證,自2014年10月份以來,梁某、鄭某等攬貨通關團伙,冒用他人固體廢物進口許可證,為涉案汕頭龍湖區(qū)某塑膠廠等多個境內貨主,以包柜形式,大量偽報走私進口廢塑料、廢五金等固體廢物,涉案貨物約8.5萬噸。
固體廢物走私危害大、處置難,一直是全國海關打擊的重點。我國《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明確規(guī)定:“進口的固體廢物必須全部由固體廢物進口相關許可證載明的企業(yè)作為原料利用”、“禁止轉讓廢物進口相關許可證”,涉案團伙的行為已構成走私犯罪。該案的成功破獲,對規(guī)范我國固體廢物生產加工行業(yè)、打擊不法分子違法犯罪活動、全力保障國家生態(tài)環(huán)境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具有重要意義。
什么是固體廢物?
固體廢物定義
固體廢物是指人類在生產建設、日常生活和其他活動產生的,在一定時間和地點無法利用而被丟棄的污染環(huán)境的固體、半固體廢棄物質。
環(huán)境工程專業(yè)名詞,如下定義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huán)境保護標準《環(huán)境工程 名詞術語》(HJ2016-2012)。
英文:solid waste
中文定義: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tài)、半固態(tài)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tài)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 三十一 號中對固體廢物如下定義:
是指在生產、生活和其他活動中產生的喪失原有利用價值或者雖未喪失利用價值但被拋棄或者放棄的固態(tài)、半固態(tài)和置于容器中的氣態(tài)的物品、物質以及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納入固體廢物管理的物品、物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