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間房間可以看到城市夜景
2009年6月12日傍晚,C羅和同伴來到酒店附近的一家夜總會尋歡,并在一個分隔開的貴賓區(qū)遇見了Susan K.。據(jù)受害人信中描述,她給了C羅手機號碼,稍后他邀請她去一個派對。于是,Susan K.和一位女伴去了C羅在棕櫚廣場酒店的頂樓套房,C羅和朋友們正在泳池里,他給她準備了泳衣。她去換衣服時,C羅卻尾隨而至,他們接吻了,但C羅“并不滿足于此”。她想回去找其他人,但卻被C羅抓著扔到了床上,她一度試著用雙手來自我防衛(wèi),“我一直不停地喊‘不,不,不!’一直懇求著你(譯注:C羅)停止。我在我的生命中還從未那么害怕過。”Susan K.回憶道。
事實上,Susan K.2009年6月13日當天下午14時16分就去警察局報了警,拉斯維加斯大都會警察局還保存有當時的一段錄音。與Susan K.交談的警員注意到身前這位女子驚慌失措,哭泣著,但不愿把嫌疑人的名字說出來,只提到了是“公眾人物”、“運動員”。此外這位警員也留意到,Susan K.還未洗澡。于是兩點半過,受害人去醫(yī)院做了檢查,在日后給C羅的長信中她也提到,在那天晚上他還損傷了她的直腸。
將近16時,警員把她帶到大學醫(yī)療中心,花費近3000美元做了進一步的檢查,車程達26分鐘。此后他們?nèi)ブ刚J了現(xiàn)場,CAD報告上說是在弗拉門戈路“附近”的一家賓館——棕櫚廣場酒店就在弗拉門戈路附近。CAD報告上的“類別”這一欄里寫著:426。這是性犯罪的代碼。
“別再踐踏一個女人的生命了,就像對我做的那樣!!”
在美國內(nèi)華達州強奸是僅次于蓄意謀殺的惡劣犯罪行為,通常情況下強奸罪犯可能在監(jiān)獄里度過后半生,在訴訟方面原告又會遇到很多麻煩,所以涉事雙方往往會“私了”。于是半年后,2010年1月12日,雙方簽下協(xié)議(Settlement Memorialization),其中包括11條條款,主要內(nèi)容就是P女士(Susan K.)撤銷指控并對此事保密,D先生(C羅)支付給P女士37.5萬美元。當時C羅沒有出面,代替他簽字的是他的葡萄牙律師卡洛斯·奧索里奧。
明鏡周刊曾嘗試和Susan K. 和她的家人、朋友以及律師約談,但幾乎沒有人吐出半個字,沒有人愿意出面,他們都知道,一旦輕易開口就會招致麻煩不斷。而更重要的是7年前簽下的協(xié)議,如同一堵墻一樣擋在中間。
當3月底雙方第一次電話聯(lián)系上時,面對明鏡周刊關于她和C羅達成的協(xié)議細節(jié)的試探,Susan K.只說著“不予評論、不予評論”就掛掉了。幾天后在她住所前碰面后,她又慌張地跑開了。原來在協(xié)議第四條中提到,當她被第三者問到此事時,必須“只字不提”,即使當在街上被問到時,也要“徑直走開”。
雙方簽下的協(xié)議
明鏡周刊曾詢問過C羅對此的看法,葡萄牙人委托他在慕尼黑的律師約翰內(nèi)斯·克萊勒回應道:“您(譯注:明鏡周刊)問題中提到的這項指控,完全失實,堅決否認。”克萊勒還強調(diào),他的委托人C羅將會“對任何不正確的事實陳述以及任何有損其個人人格權的行為采取行動”。
“我不再是我,那個曾經(jīng)的我。”Susan K.在信中顯得心灰意冷,因遭受這樣的侮辱而傷心,也因自己的懦弱妥協(xié)而悔恨,“我對你的錢沒有興趣,我只想要正義,但在這件事上根本一點正義都沒有。今天我想要收回我的決定!!已經(jīng)一年過去了,自從你強奸我之后。我希望,你能從這個可怕的錯誤中吸取教訓!!別再踐踏一個女人的生命了,就像對我做的那樣!!”
她在信中還提到,C羅稱自己99%不是壞蛋,但還有1%,他自己都說不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