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發(fā)安溪官橋上苑村啟航幼兒園,核載5人小車有時擠進9人
安溪縣教育局: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將聯(lián)合交警部門調(diào)查

放學時分,老師帶著幼兒接連坐上私家車。
近日,有市民撥打24小時熱線反映,安溪縣官橋鎮(zhèn)上苑村一家民辦幼兒園用私家車接送孩子上下學,這讓家長非常擔心。記者暗訪發(fā)現(xiàn),每到下課時間,一輛銀白色轎車就停在幼兒園后門處,來來回回接送放學的學生,轎車幾乎每次都擠進5到7名幼兒,連同司機和跟車老師,核載5人的轎車最多竟同時擠進9人!
記者了解到,這輛轎車為該幼兒園園長的私家車。安溪縣教育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園方行為已經(jīng)違規(guī),將聯(lián)合交警部門進行調(diào)查。
暗訪 私家車超載接幼兒 核載5人有時擠9人
18日下午3時許,記者來到安溪官橋鎮(zhèn)上苑村啟航幼兒園。附近居民說,平常放學時家長都從幼兒園后門接送孩子,記者看到,距離后門百米位置停放著一輛黃色校車。
下午3時30分,幼兒園放學,陸陸續(xù)續(xù)有家長來到校門口接走孩子。3時47分左右,停在一旁的校車開到幼兒園后門,接走一批幼兒。
臨近下午4時,一輛銀白色轎車開到后門處,老師領著幾名學生坐進這輛車。細數(shù)發(fā)現(xiàn),小轎車后排坐了6個幼兒,老師跟著坐進了副駕駛位置,核載5人的小轎車一共坐進了8人。
20分鐘后,這輛轎車回到學校,又有老師帶著5名幼兒上車。
4時39分,轎車再次返回幼兒園后門,6名幼兒在跟車老師的安排下坐到小車后排,跟車老師抱著另一名幼兒坐在前排副駕駛位置后,一共擠進9個人的轎車隨即開走。
記者統(tǒng)計發(fā)現(xiàn),每隔20分鐘左右,這輛轎車和校車就會到幼兒園接送孩子,轎車一共接送了4次。轎車每次至少載6個小孩,有時候甚至是7個。
幼兒園 招生多校車不夠 園長愛車來“客串”
記者隨后來到幼兒園向相關負責人了解情況。啟航幼兒園廖園長介紹,啟航幼兒園開班已有3年,有130名學生、7個老師,廖園長和丈夫一起經(jīng)營這家民辦幼兒園。
廖園長的丈夫稱,接送小孩上下學的轎車確實是他們自己家的。被問及每次接送幾名學生時,廖園長含糊地說只有3名,隨后又解釋稱用轎車接送的小孩都是幼兒園老師家的小孩或者老師親戚家的小孩。
“農(nóng)村有些地方道路窄,校車進不去,有些家長實在沒空來接,讓學校接送,我們這才開小車送。”廖園長說,農(nóng)村老師不好找,為了留住這些老師,只能答應老師的要求,幫忙順便送孩子,作為給老師們的“福利”。
廖園長的丈夫稱,幼兒園有一輛標準的校車,已經(jīng)運行了一年多,但今年招生人數(shù)增多,他們已經(jīng)打算再多訂一輛,只是標牌申請和路線申請還沒確定,就暫時用轎車代替校車。
廖園長還表示,幼兒園十天前才開學,用小車接送也只有一周的時間,“下周開始絕對不用小車送,讓家長自己來接,不然就讓他們坐校車”。
教育局 存嚴重安全隱患 將聯(lián)合交警部門調(diào)查
昨天下午,安溪縣教育局分管安全工作的蘇副局長接到情況反映,明確表示該幼兒園的做法違規(guī)。
“集體接送學生的車輛,必須檢驗合格,取得運營資質(zhì)。”蘇副局長表示,去年教育部、公安部、國家安全監(jiān)管總局聯(lián)合下發(fā)《關于加強農(nóng)村中小學生幼兒上下學乘車安全工作的通知》,明確要求進一步加大對農(nóng)村地區(qū)各類“黑校車”的查處和打擊力度,正確引導學生和家長抵制乘坐“黑校車”,切實保障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
蘇副局長說,幼兒園用私家車接送孩子,并且超載,這種做法有嚴重的安全隱患。他表示,近期安溪縣教育部門將聯(lián)合交警部門,對該幼兒園展開調(diào)查。(記者 林書修 王盼琛 實習生 王翎燕 文/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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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輛沒牌照 一輛跨界接送
兩校車被查 各罰款1萬元
校車安全事關學生上下學安全,牽動著千萬家長的心,一直以來都是交警部門的重點管理對象。昨日安溪縣城廂鎮(zhèn)一家民辦幼兒園和南安一家民辦幼兒園,分別因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及未按規(guī)定行駛路線跨界接送學生被安溪交警查扣,兩家幼兒園分別被開出1萬元的罰單。
21日下午,安溪縣交警大隊在省道308線巡查,重點查處校車交通違法行為。民警發(fā)現(xiàn)一輛校車未取得校車標牌而上路行駛,還發(fā)現(xiàn)南安一家民辦幼兒園校車未按規(guī)定行駛路線跨界接送學生,且校車駕駛員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民警當即將兩輛校車扣留。
執(zhí)勤民警介紹,駕駛員未取得校車駕駛資質(zhì)駕駛校車上路的,處以1000元罰款并扣12分;未按審批線路行駛的,對駕駛人罰款200元扣2分;根據(jù)《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規(guī)定,使用未取得校車標牌的車輛提供校車服務,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校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扣留該機動車,處1萬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有違法所得的予以沒收。昨日,安溪縣交警大隊依據(jù)相關規(guī)定對校車駕駛人及幼兒園負責人進行處罰,這也是安溪縣執(zhí)行《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來開出的最重罰單。
自秋季開學以來,安溪縣交警大隊全面排查校車使用和管理中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共排查校車234輛。交警部門提醒:校車業(yè)主要聘請有校車駕駛資格的駕駛人駕駛校車,校車要有校車標牌,經(jīng)過相關部門的核準才能上路;校車駕駛員要遵守《校車安全管理條例》,以及《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guī)定;駕駛校車上路要嚴格遵守規(guī)定,不超速、不超員,安全地把孩子送回家。(記者 林志安 通訊員 劉偉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