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5年教育工作先進縣評出
省教育廳日前對外發(fā)布消息稱,根據省政府有關實施“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評估制度的文件精神,2015年,在縣級政府自評、設區(qū)市政府復查的基礎上,省政府教育督導辦公室組織督導評估組,先后對福州市鼓樓區(qū)等21個縣(市、區(qū),以下統(tǒng)稱“縣”) 開展縣級人民政府教育工作督導評估。
經省教育廳研究,社會公示,報省政府批準,確認福州市鼓樓區(qū)、福清市、連江縣,廈門市思明區(qū)、海滄區(qū),漳州市東山縣,泉州市洛江區(qū)、泉州臺商投資區(qū),莆田市荔城區(qū),三明市梅列區(qū)、泰寧縣、尤溪縣、沙縣,南平市建陽區(qū),寧德市柘榮縣等15個縣為優(yōu)秀等級,閩侯縣、薌城區(qū)、三元區(qū)、浦城縣、霞浦縣等5個縣為良好等級,羅源縣為合格等級。
經督導評估認定為優(yōu)秀等級的縣,由省政府授予“福建省2015年教育工作先進縣”牌匾,按以獎代補方式給予各縣30萬元的學校建設經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