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男子開了家消防器材經營公司,為了促進銷售,他們到處開講座宣傳消防安全,讓人意外的是,為了減少20元的成本,他們售賣的消防器材竟是不合格產品。昨日,記者了解到,兩男子因犯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分別獲刑。
王某偉,34歲,河南人;賀某忠,27歲,江西人。2011年3月,兩人合伙設立了“泉州市豐澤區(qū)城安消防咨詢中心”(已于2013年7月2日注銷),從事銷售消防器材服務。
豐澤檢察院起訴,王某偉和賀某忠兩人明知康太星消防設備有限公司生產的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與深圳中瑞安科技有限公司生產的獨立式光電感煙火災探測器沒有相關合格證書、沒有進行強制性產品認證的情況下,仍購買并對外銷售謀利。
經查,王某偉和賀某忠已銷售的兩種偽劣產品共計241973元,非法獲利110000元。2013年5月,泉州市公安消防支隊當場查獲尚未銷售的不合格干粉滅火器70個,光電感煙火災探測器31個。根據賀某忠協助公安機關抓獲王某偉的立功情節(jié),豐澤法院判處王某偉有期徒刑2年,并處罰金13萬元;賀某忠獲刑1年6個月,并處罰金13萬元。(記者 黃雅珊 通訊員 程軼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