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案】
今年4月20日起,公安部部署20個省市區(qū)公安機關對侵害公民個人信息案進行嚴打?;莅病八郊覀商健睆埬常诨莅布抑斜蛔カ@后,成為福建省首例以涉嫌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批捕的案件。
案例一:偵探社網上發(fā)布兩年凈賺27萬
落網后的張某交代,2010年3月,聽說跟蹤、調查婚外情很賺錢,便在泉州市區(qū)寶洲街租了一處辦公場所,在網絡上以每臺650元的價格,購買3臺需接車輛電源的GPS,和無需接車輛電源、只需放于車內的車輛定位器。同時,他還到商場買了2臺DV攝像機和1臺數碼相機。
接著,張某又把他的“友邦私家偵探社”(該社未經工商登記)的廣告和聯系電話,發(fā)布到各種論壇(約發(fā)布1000條)。之后,便陸續(xù)有人按圖索驥,與張某取得聯系,讓張某調查他們的配偶是否有婚外情。
“只要看到他帶陌生女人出入酒店,就馬上通知我!”2011年11月,一名晉江女子懷疑丈夫有婚外情,便聯系上張某,讓他到一家酒店去跟蹤她丈夫。
之后,張某開始蹲點進行“偵探”。果然,他發(fā)現該女子的丈夫,每天都會出入這家酒店,但他并未發(fā)現陌生女子蹤跡。就這樣,張某“偵查”了大約10天,沒發(fā)現異情。該女子便放心了,讓他不用再跟蹤,把事先談好的2600元交給張某。
據悉,開辦“友邦私家偵探社”后,張某陸續(xù)接到多項婚外情調查和債主信息調查業(yè)務。每項業(yè)務,收費標準為3000元至5000元不等,一般先預付一半定金,另外一半等跟蹤調查完后付清。
張某用攝像機拍下被跟蹤人一天活動,直至此人睡覺,再把當天拍下的情況拿給客戶看。有時,客戶也會要求張某幫他們查詢調取他們配偶的開房住宿記錄、定位他們配偶的位置,以及他們所懷疑對象的戶籍資料。
經查,短短兩年內,張某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40余次,非法牟利27萬多元。近日,惠安法院一審以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年8個月,處罰金1萬元,并責令其退出違法所得274550元。
案例二:辦咨詢公司執(zhí)照干起婚外調查
今年44歲的安溪人陳某木,自2009年9月,就在泉州經濟技術開發(fā)區(qū)一租房內,成立了“齊天信息咨詢服務部”,主要經營債務清償服務、子女行蹤監(jiān)控、尋人尋址服務等業(yè)務。其間,陳某木以為客戶提供婚外情調查為由,利用非法手段對個人行蹤進行跟蹤、調查,并從中非法獲利。
經查,截至今年4月23日案發(fā),陳某木分別和委托人簽訂合同11份,內容主要涉及對公民的非法跟蹤、調查,合同標的達10萬元。公安機關當場查獲其用于跟蹤的攝像機、照相機、監(jiān)視器及導航系統等作案工具。
起初,警方以非法獲取個人信息罪,對陳某木刑拘。但檢方審查發(fā)現,陳某木經營的“齊天信息咨詢服務部”,已經工商登記,便以調查婚外情,超出工商登記服務范圍為由,對其以非法經營罪進行起訴。
歸案后,陳某木如實供述上述罪行,并當庭悔罪。近日,鯉城法院一審認為,陳某木違反國家規(guī)定,非法經營,擾亂市場秩序,情節(jié)嚴重,其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最終,判處陳某木有期徒刑1年3個月,處罰金4萬元,并責令退出非法所得35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