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0月25日訊 平日里相處不錯,只因借錢不成,他竟懷恨在心,將堂侄年僅3歲的兒子小友(化名)拐賣。今年7月29日,嫌犯彭某國落網。昨日,因犯拐賣兒童罪,他被晉江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一萬元。
彭某國是重慶酉陽人,43歲,跟堂侄彭某一家都住在晉江,平時吃住都在一起。2007年4月24日上午9時許,彭某與妻子出去打工,將兒子小友交給母親照顧。當時,彭某母親在廚房里炒菜,小友和彭某國在租房外玩耍,一會兒的工夫,兩人卻不見了。彭某一家人找了好幾天,卻一直找不到,只好報警。
其實,彭某國是帶著小友來到了莆田仙游。在那里,他謊稱家里孩子太多,無力撫養(yǎng),想把小兒子賣掉,最后,小友被以8000元的價格賣給當地村民戴某貴。
去年12月,警方終于將小友解救。彭某國最后在浙江被抓獲。(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林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