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長旺/漫畫
時間:昨日
轄區(qū):石獅靈秀派出所
石獅市靈秀派出所破獲一起盜竊案,案情很簡單,嫌疑人也承認了,可讓辦案民警驚訝的是,這位五旬男子還有著一段長達32年的“偷樣年華”:自18歲因盜竊被勞動教養(yǎng)之后,又接連4次被判有期徒刑、5次被勞動教養(yǎng)、2次治安拘留,原因都一樣——盜竊。
昨日上午10時,石獅靈秀派出所里的辦案民警伍興裕還在忙碌著,欲將嫌疑人王某啟,以多次盜竊為由呈報勞教。
伍警官介紹,在本月10日下午2時,50歲的湖北人王某啟,來到靈秀鎮(zhèn)達獅雄商住樓一家美容養(yǎng)生館,將電腦桌上的兩部手機順手牽羊,結(jié)果被在外面打球的員工發(fā)現(xiàn)并被抓獲。
面對警察,王某啟一下就承認了,但隨著調(diào)查的深入,伍警官發(fā)現(xiàn),面前這位其貌不揚的男子,還有著不凡的“背景”,他是一位盜竊“老手”,前半生多數(shù)時間是在獄中度過的。
經(jīng)民警查詢發(fā)現(xiàn),王某啟于1980和1986年,兩次分別被勞動教養(yǎng)3年;1991年,被浙江省溫州市鹿城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1994年4月又被勞動教養(yǎng)2年。
最近10年來,他又多次犯案。2002年5月21日,他被江蘇省海門市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個月;2003年7月,被湖北省黃石市勞動教養(yǎng)管理委員會處勞教1年6個月;2005年9月4日,被江蘇省揚州市公安局公交治安分局處以行政拘留15日;2007年1月30日,又被該局處行政拘留10日;2008年11月,被江蘇省揚州市邗江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2009年11月,被江蘇省揚州市勞動教養(yǎng)管理委員會處勞教1年。
他最近一次獲刑,是今年5月2日,被黃石市黃石港區(q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華健 通訊員 劉望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