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4日訊 43歲的楊某,去年在泉州當摩的工,暗地里卻是一個小偷,專門扒竊麻龜。今年3月,他因扒竊麻龜案被抓,判刑8個月。昨天,楊某本來刑滿釋放,女友還等著他結婚,最終又被民警從看守所接走,再次刑拘。這是為啥?
去年7月的一天晚上,楊某在泉州客運中心站附近候客時,有摩的工載客回來,告訴他刺桐路領SHOW天地公交站臺上有一個麻龜在睡覺。隨后,楊某搭乘此人的摩托車來到現場,果然看到一名醉酒男子躺在站臺睡覺,腦袋下枕著一個包。楊某坐在麻龜頭邊,伸手拉包。麻龜被驚醒,楊某則順勢拿起包,跨上摩托車逃跑。
由于楊某逃逸,麻龜并沒記住楊某的相貌,豐澤刑偵大隊在偵破這起案子時,遇到很大難題。經過一段時間偵查,民警才將嫌疑目標鎖定在楊某身上。
正當民警準備抓捕楊某時,卻意外發(fā)現楊某人在看守所。原來,今年3月,他潛逃回泉州,又干了一票扒竊,被判刑8個月。昨日上午,楊某刑滿釋放,他走出看守所時,等候他的正是豐澤刑偵大隊的民警。
據了解,2006年到昨天出監(jiān),楊某先后因搶奪罪、強奸罪、扒竊三次被判刑,坐了六七年牢。
據楊某交代,去年7月偷包后,與另一名摩的工將2000元錢和手機分贓。隨后,楊某潛逃回湖北老家,原本不想再來泉州,但他在泉州交往的一名女子表示愿意和他結婚,今年3月才返回泉州,回來就重操舊業(yè),結果又被逮住。
在看守所時,楊某的女友經常寄錢給他花。楊某表示不再干犯法的事,出來就和女友結婚。昨日,楊某最終自作自受,因去年7月的案子被豐澤刑偵大隊偵破,再被刑拘。(海都記者 俞志村 通訊員 郭錦火 黃穎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