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5月30日訊 違停怕被貼單,有些“聰明”的市民便把車牌卸了,以為這樣民警就不能拍照取證,貼不了罰單。這樣做是否有用?豐澤交巡警大隊豐澤分隊的民警提醒市民:這樣的行為只會“聰明反被聰明誤”。
昨日,泉州市區(qū)刺桐路,兩輛違停私家車就因為這樣的“小聰明”,車差點被拖走。

這輛小車不僅違停,還卸掉車牌
原來,昨天上午9點半,豐澤交巡警大隊豐澤分隊開展統(tǒng)一行動,清理刺桐路違停車。在福新花園城的非機動車道上,兩輛違停轎車因卸下車牌,引起了民警的注意。
這兩輛小車,一白一黑,不僅把車牌卸下,還用紙張把車架號遮擋起來。
民警先將車鎖了起來,由于車擋住了消防通道,民警打算拖車??烧?dāng)工作人員開始拖車時,兩位小車司機突然現(xiàn)身,從車后備廂拿出自己的車牌,但為時已晚,邱某和張某駕駛證12分全部被扣光。
民警介紹,對于無車牌違停的車輛,采用先貼單、鎖車,再通知車主到窗口處理的措施。對于普通違?,F(xiàn)象,將罰款100元,不扣分。但是,違停且卸掉車牌的,均是記12分。“車輛上牌必須采用核發(fā)的車牌固封裝置,能卸掉車牌的,均是采用可拆卸的牌架。”未按規(guī)定安裝號牌,可記12分。(海都記者 陳曉婷 實習(xí)生 賴志昌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