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8月份到11月份,位于泉州市區(qū)東方大酒店四樓的源泉休閑會所成了淫窩,10多名“小姐”在此至少賣淫827次。近日,會所的6名工作人員分別因組織賣淫罪、協(xié)助組織賣淫罪,一審被判處刑罰。

掃黃:查獲3對茍合男女 繳獲賣淫記賬本
經過前期調查后,去年11月12日晚上11時許,泉州警方直撲鬧市區(qū)的東方大酒店四樓源泉休閑會所。
這一次掃黃讓會所的人始料未及。正在會所里茍合的3對男女被當場查獲。他們分別在會所的A1、A2、B06包廂進行性交易,賣淫女分別是高某敏、曹某華、柴某美,嫖客分別是任某、吳某君、陳某靜。
警方還在現(xiàn)場抓獲了被告人徐某倩、劉某兵、黃某輝、陳某宗、黃某及王某玲、艾某連等11名賣淫女,繳獲贓款1400元、賣淫記賬本及避孕套等物。
去年12月2日,警方在泉州市區(qū)泉秀街附近的一家小吃店抓獲毒販時,被告人余某聰也在店內吃飯,經盤問后,他主動向警方交代他系源泉會所的領班,于是他當場被抓歸案。

案情:掛羊頭賣狗肉 組織10多名小姐賣淫
據查,這次涉案的徐某倩等人并非休閑會所的老板,而是受雇他人,在會所里從事收銀、端茶送水等工作的普通人員。
據悉,去年8月1日,“許某華”等人(均另案處理)以每月租金3萬元承租了東方大酒店四樓場所,并成立了源泉休閑會所。但該會所卻掛羊頭賣狗肉干起皮肉生意。
當年8月至11月中旬,該會所組織、招募高某敏等10多名賣淫女在該會所從事賣淫活動,設置三種賣淫項目,并規(guī)定賣淫女賣淫一次抽成200元至250元不等。
實際上,“許某華”等人躲在幕后操控,現(xiàn)場管理則由他人負責。徐某倩當年8月份就到該會所上班,負責收銀、對賣淫女的賣淫情況進行統(tǒng)計并支付賣淫抽成。
去年9月份,余某聰?shù)皆摃习?,每個月工資3000元,負責現(xiàn)場管理、接待客人、介紹賣淫項目及商談賣淫價格,并負責招募賣淫女及招聘會所工作人員。王某玲等多名賣淫女就是余某聰?shù)日心紒淼?。他還招募被告人黃某、陳某宗擔任服務員,讓他們負責接待客人及端茶送水等。
經查,該會所從2014年8月1日開業(yè)到案發(fā)期間,至少組織賣淫827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