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阿鵬(化名)與阿萍(化名)經他人介紹認識一段時間后,雙方確定了戀愛關系,2015年3月,他們在香港登記結婚。然而,在籌辦婚禮期間,雙方多次因生活瑣事發(fā)生口角,最終不歡而散,阿鵬還把阿萍告到石獅法院,要求女方退還全部彩禮,價值近200萬元。
石獅法院受理此案后,組織雙方進行調解,但未達成調解協議。今年7月,承辦法院用了一整天的時間進行庭審,雙方依舊各持己見,沒有達成協議。“家事無小事,婚姻家事案件無小案。”據承辦法官介紹,離婚案件常常較為瑣碎復雜,不能單純地一判了之,還要考慮當事人的情緒。為切實化解雙方矛盾,承辦法官特地邀請石獅市陽光太太志愿者協會會長林麗娜參與調解。
林麗娜在了解案件的來龍去脈后,對雙方當事人動之以理、曉之以情,明理釋法,同時充分發(fā)揮“陽光太太”的愛心、善心和熱心,終于雙方同意各讓一步。經過一個上午與雙方當事人面對面的調處,雙方達成自愿離婚、相互返還彩禮的協議。當天下午,雙方在法院和調解人員的主持下,把彩禮進行交接,該案得以圓滿解決。這也是該院自聘請“陽光太太”為家事調解員以來,“陽光太太”又一次應邀參與調解成功的案例。
據了解,為進一步深化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改革工作,完善訴調對接工作機制,石獅法院推行特邀調解員參與化解糾紛機制,任行政機關、社會團體、行業(yè)協會等各類特邀調解員。其中包括林麗娜等9位“陽光太太”。這9位特邀調解員均來自不同的崗位,具有豐富的調解經驗,一直在救急扶貧幫困解紛爭中默默奉獻。他們將與石獅法院法官及其他人民調解員參與勞資、婚姻家庭、民間借貸等糾紛的調解工作,并在法院的多元化解糾紛工作中發(fā)揮更大作用。?。ㄓ?鄭秋玉 通訊員 陳清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