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故雙方承擔同等責任出院診斷有出入
2013年8月5日12時許,石井李某長駕駛小車由石井鎮(zhèn)區(qū)往廈門翔安方向行駛,行經省道201線638公里處,遇到正乘坐無牌摩托車過馬路的黎某。黎某從綠化帶缺口處穿出并直接駛過馬路。李某長剎車不及,撞上了黎某的摩托車。之后,市公安局作出交通事故認定,黎某在穿越道路時未能讓正常行駛的車輛先行;李某長駕車行駛在沒有交通信號的道路時,對前方車輛的動態(tài)估計不足,未能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致遇險情采取避讓措施不及,遂認定雙方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
事故發(fā)生后,黎某前后共住院治療200天,可傷卻一直沒治好。前期的醫(yī)療費花了近16萬元,后續(xù)治療費用又讓黎某一家不堪重負,最終他只能出院療養(yǎng)。
此前,兩家醫(yī)院的出院診斷均為中度顱腦外傷,右脛腓骨開放性、粉碎性骨折等,可第三份出院診斷上,黎某卻被診斷出還有尿道狹窄伴閉鎖。2014年4月,經福建正泰司法鑒定中心鑒定,黎某被鑒定為尿道狹窄閉鎖,構成五級傷殘。此外,他還因事故造成顱腦損傷后遺輕度智力障礙等多處傷情,構成三個交通事故九級傷殘。
雙方委托第三方鑒定鑒定所無法自圓其說
去年4月21日,黎某家人帶著這份鑒定書,將李某長、車主李某和以及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醫(y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等62萬余元。隨后,保險公司拿出一份由正揚司法鑒定所給出的鑒定書,稱黎某尿道狹窄并閉鎖與本次交通事故導致的損傷無因果關系,且審理期間,李某和反訴黎某,要求其賠償車損17562元。
“黎某的尿道閉鎖是否系交通事故造成,對于賠償金額有較大影響。”經辦法官說,為慎重起見,當事雙方同意由法院委托第三家司法鑒定所——安泰司法鑒定所進行鑒定。
2014年6月24日,第三份鑒定結果顯示,該案的交通事故與黎某尿道閉鎖之間存在因果關系,損傷參與度為90%-100%,黎某因此構成五級傷殘。
2014年7月11日,法院開庭審理此案,安泰司法鑒定所鑒定人鄭某出席庭審,并對該份鑒定進行說明。可在庭上,被告問及“是否可以確定黎某的尿道閉鎖是由于交通事故造成”等問題時,鄭某卻表示不能明確,且對自己如何作出該鑒定結論也說不清道不明。法官只能再次和原被告協商,重新委托上海的司法鑒定中心進行鑒定。
重新委托鑒定卻無果法官調解化糾紛
幾個月后,上海方面發(fā)來一紙退卷函,稱黎某尿道的確切原因不清,無法得出明確鑒定意見。
“既然司法鑒定沒辦法給出定論,雙方對該病情到底是不是事故造成的爭論不休不是辦法,必須要拿出一個好的調解方案。”經辦法官說,今年5月15日,法院再次開庭審理此案,多方做原被告的工作。
近日,雙方終于達成調解協議,以45%的參與度來認定該病對黎某造成的傷殘程度,由保險公司賠償黎某19萬元(扣除已支付的6.3萬余元,應支付12.69萬余元),李某和自愿賠償黎某損失5萬元。黎某應賠償李某和車損1.7萬元,此前李某和墊付5.1萬元醫(yī)療費,因此黎某應返還李某和1.8萬元。上述款項經抵扣后由保險公司直接支付原告10.89萬余元,剩余款項1.8萬元直接支付給李某和。(記者 洪麗燕 通訊員 王碧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