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就因為詐騙罪服刑的夏某,在獄中重施故技,以能夠幫監(jiān)獄同號犯人改善生活為由,詐騙5000元。
今天上午,夏某因詐騙罪被一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與他未滿的刑期一并計算,他還要在監(jiān)獄中度過8年零8個月。
重施故技
大學學歷騙子獄中騙號友
38歲的夏某在北京出生,大學文化。2005年11月,他就因為犯詐騙罪和票據(jù)詐騙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并處罰金16萬元。此后,夏某被送到天河監(jiān)獄服刑。
在此過程中,夏某因為表現(xiàn)良好,在2009年3月被減刑10個月,在2010年8月被減刑11個月,但罰金刑不變。原本可以提前出獄的夏某,卻因為“不知悔改”騙取獄友的錢財,再度因涉嫌犯詐騙罪,在2011年10月11日被隔離審查。
北京市團河地區(qū)人民檢察院指控:2010年11月中下旬,夏某在北京市天河監(jiān)獄服刑期間,以能幫助請托管教干警在監(jiān)獄內(nèi)照顧該監(jiān)獄暫押服刑罪犯李某為由,騙取李某5000元。此后李某向管教干警反映了夏某騙取錢款的情況,在管教干警對夏某談話教育和追繳下,同年12月7日,贓款被全部追回。
夸下海口
有本事讓獄友過“舒坦日子”
夏某說,2010年11月,他和暫押犯李某值夜間筒道班,聊天時,剛來不久的李某詢問,有什么辦法可以過得舒服些。夏某當即說,自己可以找隊長幫忙,讓李某不參加勞動,而被安排去打掃衛(wèi)生,如果調(diào)到夏某所在的班,李某甚至可以不值班。
夏某稱,在這里自己說了算,不僅可以減輕李某的勞動量,還可以照顧李某采買物品,每月可多給家里發(fā)信件,而電話更是天天可以打。夏某還允諾,可以幫李某弄個“改造明星”。李某隨即表示,他就想能照顧采買,干輕省活,不被欺負,夏某一口答應(yīng)。
過了幾天,李某又催促夏某給自己調(diào)班,但夏某說李某必須先拿1萬元錢,并讓李某給愛人寫信,讓他愛人把錢存到指定的卡里,并囑咐說信里不要寫太多內(nèi)容,留出地方填卡號就可以。
當晚,夏某給父親打電話要了母親的建設(shè)銀行卡號。次日晚,李某將寫好的信交給夏某,內(nèi)容是說自己在監(jiān)獄需要警官照顧,讓他愛人往銀行卡里匯1萬元,拿到信后,夏某將自己母親的銀行卡號和姓名填在信中事先留好的空白處。
私下行動
躲過檢查郵寄信件索要錢款
這種內(nèi)容的信件是怎么通過監(jiān)獄檢查的呢?在寄信的前一天晚上,隊長讓夏某檢查門窗時,夏某沒鎖死窗戶,第二天出工時,夏某趁開車間燈和排風扇時,偷偷將信通過窗戶縫放入隊長辦公室桌上已查閱的罪犯發(fā)信欄里,后值班隊長在沒有察覺的情況下將信件帶走。
當晚,夏某給弟弟打電話,讓他聯(lián)系李某愛人,并表示會有1萬元匯款。約一星期左右,李某告訴夏某說已匯5000元,余款事情辦好后再給。晚上夏某給家里打電話確認款已到賬。
此后,夏某找隊長說想把罪犯調(diào)班,隊長說新分班的可以,其他班的不成。而李某則不屬于新分班人員。
2010年12月初,遲遲得不到照顧的李某說只能把這事告訴隊長,導致案件敗露。
法院審理
騙錢理由“母親生病”
這次受審,夏某在法庭上顯得十分后悔,他撰寫了一封懺悔書當庭宣讀,表示自己此次行騙是因為母親,母親身患癌癥,病情危急,他是迫不得已才騙錢,同時他請求法院判處他緩刑,因為如果還是實刑,他擔心沒有機會見到母親最后一面。
但是,從案卷顯示來看,夏某2005年因詐騙被判刑時,行騙的借口就是以姥姥重病在身為由,向他人借款幾十萬元。
法院認為,夏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虛構(gòu)事實、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公民錢財,數(shù)額較大,其行為已構(gòu)成詐騙罪。夏某所犯詐騙罪行系在服刑期間故意犯罪,應(yīng)予從重處罰,并與原判所犯詐騙罪、票據(jù)詐騙罪尚未執(zhí)行的刑罰,依法實行數(shù)罪并罰。
鑒于夏某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贓款被全部追回等情節(jié),依法可予從輕處罰。但經(jīng)減刑裁定減去的刑期不計入已經(jīng)執(zhí)行的刑期。法院判處夏某有期徒刑10個月,并處罰金1000元。與前罪所犯詐騙罪、票據(jù)詐騙罪尚未執(zhí)行的有期徒刑8年零15天,罰金人民幣16萬元并罰,決定執(zhí)行有期徒刑8年零8個月,并處罰金161000元。(文/記者 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