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12月2日訊 昨日,三名銷售、加工病死豬肉人員,被晉江法院一審判刑。
其中,仙游人鄭某雄收購6萬多斤病死豬肉,再轉(zhuǎn)銷晉江石獅等地,犯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并處罰金人民幣40萬元。
四川鄰水人秦某云和妹妹秦某秀,收購3萬多斤病死豬肉,再在晉江一租房里制成香腸銷售,犯生產(chǎn)、銷售偽劣產(chǎn)品罪,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和2年,各處罰金40萬和10萬元。
去年下半年,我省警方集中打掉6個加工、販賣病死豬肉的犯罪團伙,查扣病死豬肉及制品130余噸,查明涉案病死豬肉500多噸,病死豬肉制成品如臘肉、臘腸等100多噸。在莆田查獲的犯罪團伙中,莆田人陳金順是處于販賣的關鍵環(huán)節(jié)(本報今年3月27日曾作報道)。而鄭某雄和秦某云兄妹,均是陳金順的下家。
無業(yè)男子鄭某雄:6萬多斤病死豬肉轉(zhuǎn)銷晉江石獅等地
2006年,無業(yè)男子鄭某雄聽說,莆田仙游楓亭有人賣病死豬肉,覺得“這生意可做”,就向當?shù)劁N售病死豬肉的楊某英、陳金順(另案處理)等人購買,再賣到晉江石獅等地。2006年至2007年,他以194520元向陳金順購買64840余斤病死豬肉,再銷售給秦某云等人,得款逾20萬元。
陳金順落網(wǎng)后,鄭某雄就決定自己收購病死豬肉,貨源有兩處,一是到福清市宏路鎮(zhèn),以每斤4元左右的價格向當?shù)厝耸召?,二是直接找漳州南靖、長泰等地的養(yǎng)豬戶要貨,然后都存放在晉江安海白垵村某公司凍庫里。去年4月起,鄭某雄不再自己收購,有客人要時再找人調(diào)貨。
秦某云兄妹:病死豬肉制成香腸批發(fā)給菜市場小販
秦某云與妻子杜某銀(另案處理)雇用妹妹秦某秀等人,先后在晉江龍湖鎮(zhèn)后坑村和溪后村的租房內(nèi)加工豬肉食品。他們從市場上買來生豬肉,經(jīng)腌制再加工成豬皮肉、臘肉、臘腸等熟食品,再賣給餐館和一些小販。一開始,他們買來的都是正規(guī)豬肉。
2006年1月,秦某云通過朋友認識陳金順。陳金順提供給他的豬肉,從外表上看,比正常豬肉的顏色要淡一點,雖然陳金順沒明說,但秦某云知道是來源于病死豬或運輸過程死掉的豬,而且都沒有經(jīng)過相關部門檢疫。
由于貪圖便宜,2006年1月至6月,秦某云以每斤2.5元至3元的價格,向陳金順購買14700多斤的病死豬肉。2006年,他還以3000多元的價格,向鄭某雄購買1000多斤病死豬肉。2009年以來到案發(fā)前,他又向陳金順購買病死豬肉2萬多斤。
收購來的病死豬肉,秦某云都先存放在冰柜,再雇秦某秀等人加工成香腸,接著由負責銷售的妻子杜某銀運到晉江英林一菜市場,批發(fā)給其他小販。有的餐館老板也會直接到他店里來買,或讓他送貨上門。2009年,老鄉(xiāng)秦某強(另案處理)在晉江英林新大街經(jīng)營一家干貨店,秦某云也會通過他的干貨店銷售香腸。通過這些方式,秦某云前后得款19萬余元。
2011年7月24日,警方在秦某云的租房內(nèi)扣壓到香腸542斤(貨值金額5420元)、豬肉1118.2斤和豬頭皮、豬頭骨等物(均已被銷毀),秦某云和秦某秀也當場落網(wǎng)。經(jīng)檢測,這些香腸不合格,豬肉中豬圓環(huán)病毒2型(為二類動物疫病)核酸檢測呈陽性。(海峽都市報閩南版記者 林天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