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wǎng)9月12日訊 前天傍晚6時許,漳平人鄭某到浮橋福隆新城一家沙縣小吃吃飯,他點吃的,還要了瓶啤酒,酒足飯飽后,卻說自己沒帶錢。說著,他還掏出口袋,里面只有身份證、存折和幾張銀行卡。
鄭某說,他前幾天到泉州找工作,錢包被人偷了,這里也沒有親友,餓了,只好先填飽肚子再說。老板想拿鄭某的身份證作抵押,鄭某說把存折押在店里,再出去找錢后還老板,但老板不樂意,借口要看鄭某的身份證,便把他的身份證暫扣了。鄭某找路人借手機,報了警。
浮橋派出所柯警官介入調(diào)解,對吳先生私自扣押他人身份證的行為,進行了批評教育。鄭某也表示,會把飯錢如數(shù)還給老板??戮偬嵝?,除了公安機關(guān)等執(zhí)法部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扣押他人身份證。(海都記者 陳邵珣 尤燕姿 田米 通訊員 柯培文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