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5年前 許多孩子被帶走
這么多年過去了,張老先生已不記得父母親的樣子,只記得常是一副類似廚師的裝扮,是做豆腐的,好像沒有其他兄弟姐妹。家附近有一座大橋,橋的對面是一片竹林,“那時候常有日本的戰(zhàn)斗機在低空盤旋,每當(dāng)這時,大家都會跑過大橋,躲到竹林里避難”。
老人離家那年六歲,這在他的“賣身契”上有寫。有一天,他突然就被送到一艘不大的船上。“滿滿擠著都是人,有幾十個小孩子,年紀(jì)都和我差不多,大多是男孩。”張老先生說,孩子之間互不相識。不知道在船上晃了多久,到了泉州。之后,孩子們被三五成群分散到各地,其中有10多名小孩,被集中到永春,任人挑選。
張老先生回憶,當(dāng)時來了不少買家,石鼓鎮(zhèn)桃星村就來了好幾個。他自己被一戶張姓人家選中。后來他才知道,來挑選他的那人,原有一個兒子,但兒子和兒媳婦均已離世,張家無其他子嗣,所以,才花錢買子續(xù)香火。
那批孩子中,最終落腳在桃星村的,就有五六個?,F(xiàn)今除了和他同齡的鄭元長老人外,其余人都已相繼辭世。他們幾人,都幾番尋過親人。年長他4歲,已故的薛老先生生前幾次到閩侯縣找尋,但因物是人非,沒有任何線索。鄭元長老人說,已經(jīng)斷了這個念想,再也不找了。
賣身契上 老人原來姓陳
張老先生的家人說,老人家嘴上不愿承認(rèn),但心里卻很想了解自己的身世,更希望老家還有親人,有一天能夠相認(rèn)。老伴記得,家里藏有一份關(guān)于丈夫身世的字據(jù),是一張用毛筆書寫的紅紙。這份《告書》,實為張老先生的“賣身契”,而告書的內(nèi)容,也揭開了張老先生的部分身世。

“賣身契”
告書寫于桃星村,當(dāng)年交易完成后,恐賣方反悔,張家人便請了村里一名有文化的李先生代筆,按照告書所寫,張成業(yè)原名“陳依俤”,地址為“福州閩侯縣第三區(qū)第四十六保三甲二戶”,親生母親為梁春香,因家境貧寒,“無奈托媒及保證人將此子送賣與張鼐先生”,身價“二百七元正”,過門后,“改姓換名……日后生子傳孫,永接張家宗支”。媒人“林蓮”,落款時間為“中華民國二八年三月廿四日”(公歷1939年)。
如果有讀者知道張老先生的身世,可通過撥打968111告訴我們,圓老人和家人的心愿。(海都記者 陳邵珣 海都見習(xí)記者 夏鵬程 文/圖)
《告書》內(nèi)容
立告書字人,福州閩侯縣第三區(qū)第四十六保三甲二戶陳門梁氏春香,有親生子名呌(同“叫”)依俤,年登六歲,因家寒孺,無奈托媒及保證人將此子送賣與張鼐先生為侄孫,喜出身價銀大二百七元正,其銀即日媒保收訖完足。該男聽銀主迎娶過門,改姓換名,如有夫叔兄弟侄爭執(zhí),梁氏自出,抵當(dāng)不干銀主之事,日后生子傳孫,永接張家宗支,此系甘愿,不敢藉言生端,也無反悔。惟愿根基堅固,易養(yǎng)成人,恐口無憑,立告書字,一紙為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