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有網友在江西微博中爆料,稱吉安市泰和縣某村收取農民種地的“天水費”,從2007年起,每畝責任田每年收17元。隨后,記者聯系上泰和縣水利局,該局一名彭姓局長對此回應,網友反映的“天水費”應該是水庫灌溉農田的水費,且本著誰受益誰交費的原則收取。(5月20日《南方都市報》)
彭局長說從來沒有讓村里收取“天水費”,并不能說明沒有此事。泰和縣有些網友說沒有聽說過這件事,有些網友就說自己被迫繳納了“天水費”,這就說明泰和縣確實存在著這種咄咄怪事。泰和縣水利局彭局長也從側面認證了這種說法,他向記者透露,針對網友同時反映的某些村通過收取農田灌溉水費巧立名目亂收費的情況,水利局已經派人下去調查,將在第一時間公布調查結果,給網友們一個滿意的答復。彭局長的態(tài)度很誠懇,結果如何,大家拭目以待吧。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昨天看到某警方強迫家屬支付“破案尸檢費”,今天又看到村里收取“天水費”。這怎能不讓人怒發(fā)沖冠,義憤填膺呢?所謂的“天水費”就是指天上降下的自然雨水,落到農民的田里需收取的費用。嗚呼,這也要收費,簡直是窮瘋了,真是棺材里伸手——死要錢哪,就是要收“天水費”的話,那也應該由老天爺收,也輪不到村里收啊。要是天上的雨水也要收費的話,那呼吸、放屁等都得收費了,還讓不讓老百姓活了?
黨中央、國務院非常重視“三農工作”,不收取農民的任何費用還發(fā)補貼,而有些鄉(xiāng)村干部居然巧立名目向農民亂收費,這是非常惡劣的“坑爹”行為,必須嚴懲不待,以儆效尤。另外,我個人認為,泰和縣水利局這種向農民收取“水庫灌溉農田的水費”的做法也不妥,國家、省、市、縣已經給水利部門下撥經費了,為何還要向農民收取水費呢?這部分錢應該由縣里統(tǒng)一買單,別再讓農民掏腰包啦。有些地方已經這樣做了,這是真心為農民辦好事、辦實事的舉措,應該提出表揚,希望各地效仿。(文/畢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