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都閩南網(wǎng)訊 6年翻倍的價格,撲朔迷離的公攤,本報昨日A4版報道的泉州公墓亂象,讓一些網(wǎng)友感慨“要更堅強地活著”。
針對宏福園三類價格超出限價一事,泉州市物價局昨日已要求宏福園整改,泉州宏福陵園有限公司也表態(tài),及時更換現(xiàn)有的價目表,讓價格更加“明碼標價”。
不過,記者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宏福園自2004年對外出售以來,除了前期政府投入的1500萬元啟動資金,近7100萬元的銀行貸款,除了少部分由殯儀服務公司承擔外,大部分由陵園公司負責還貸。
據(jù)介紹,將近8年的時間內(nèi),宏福園共賣了1500座墓地。
【事件進展】
物價局:要求宏福園限期整改
墓地公攤參照外地陵園設置
昨日下午,針對“墓地也算公攤”問題,泉州宏福陵園有限公司副經(jīng)理石岳峰介紹,墓地公攤,是他們走訪上海、廣州等地參照得出的。
具體而言,墓地的公攤分成兩部分,一是墓與墓中間大約50厘米寬的路面,陵園承擔一半的面積,剩下的一半由兩個墓主各自承擔一半,即每位墓主要多付12.5厘米寬的路面公攤;還有一部分是墓地背后的綠化公攤,共30厘米寬,同樣陵園承擔一半,剩下15厘米寬的面積由墓主承擔。
石岳峰說,出于數(shù)字吉祥等方面因素考慮,由此賣墓地時不算公攤,提高些單價,事實上,算上公攤,他們的價格就沒超過物價部門定價。他同時承認,因標價時未明確,確有可能存在誤導市民的現(xiàn)象,他們將及時更改。
記者隨后從泉州市物價局收費管理科了解到,現(xiàn)行法規(guī)并沒有對墓地是否可以有公攤作出詳細的規(guī)定,公攤成了陵園的彈性空間。昨天上午,他們已致電宏福園,要求其限期整改。
手續(xù)費安葬費算法不一樣
購地手續(xù)費中,宏福園5㎡以上的自選地為500元,超出了物價局規(guī)定的最高200元標準,對此,石岳峰解釋,5㎡以上的自選地可同時安放4個以上的穴位,按照物價局規(guī)定200元/位的標準,則應收800元以上的費用,但宏福園采取一次性收取手續(xù)費原則,一次性收500元后,不再另行收費,這樣折算下來,并沒有超出物價局標準,甚至少收了錢。
針對安葬費也高出物價局標準的問題,石岳峰說,在宏福園所提供的幾種墓地規(guī)格中,1.5㎡以上的墓地基本都可以安放2個以上的穴位,因此,價位表上標注的安葬費是按照2個穴位來算,以后新加穴位,每個穴位的安葬費則為標注的安葬費,按照此類方法計算,他們也是沒有超出物價局標準的。
他同時指出,因他們在價目表上沒有標注清楚,所以導致上述誤會。針對這一問題,他們同樣將及時更改。
【縱深調(diào)查】7500萬貸款還得只剩400萬,陵園仍在虧損?
殯館所:宏福園仍虧損
泉州市殯館所副所長陳和平介紹,2002年,作為當年的為民辦實事項目,泉州市在北峰街道新建宏福園;2004年,陵園墓地正式對外出售。整個宏福園園區(qū)占地總體規(guī)劃500畝,已開發(fā)338畝。
為方便管理,后來,泉州殯館所出資成立泉州宏福陵園有限公司和泉州殯儀服務公司,陵園公司負責日常管理和墓地銷售等工作。
陳和平說,宏福園興建之初,由泉州市政府出資1500萬元用于啟動資金,但這些資金基本用于征地拆遷等,所剩無幾。土地也要交納1500萬元出讓金。隨后的建設和土地出讓金全部由陵園公司向銀行貸款。
據(jù)陳和平介紹,截至目前,包括政府啟動資金和土地出讓金在內(nèi),宏福園投資近9000萬元,近8年以來,陵園還欠銀行近400萬元,還屬于虧損狀態(tài)。
利潤賬:還有一半空間沒開發(fā)
針對陳和平的說法,記者算了一筆賬。整個宏福園投資總額近9000萬元中,扣除政府投入的1500萬元,宏福園共需向銀行貸款7500萬元,如今仍欠銀行400萬元。
陳和平坦言,所還貸款中,殯儀服務公司也承擔一小部分,大部分由宏福陵園公司負責償還。因目前還屬于未盈利狀態(tài),宏福園無需每年上繳財政資金。換而言之,近8年來,宏福園靠賣墓地,還完了7000萬元左右的貸款。
記者了解到,目前陵園共賣出1500座墓地,按照規(guī)劃,整個宏福園內(nèi)共將開發(fā)3000個左右的墓地,還有一半的空間沒開發(fā)。
宏福園:公益投入大 需“以墓養(yǎng)館”
針對“陵園暴利”一說,泉州宏福陵園有限公司副經(jīng)理石岳峰解釋,陵園近幾年在承擔公益性服務方面也做了不少的工作。連續(xù)四屆的綠色殯葬活動,每年都要花上十幾二十萬元。另外,園區(qū)還推出經(jīng)濟適用墓,有需求的市民都可以申請,包括建墓、購地、手續(xù)費和安葬費等在內(nèi)的全部費用,只需8000多元。
泉州市民政局行政審批科相關負責人證實,目前包括刑事事故、交通事故、無名無主的遺體火化等,確實得到了部分減免。
陳和平進一步介紹,目前,宏福園內(nèi)火化場、殯儀服務公司和陵園公司3個單位是捆綁在一起的。很多人都以為陵園是暴利行業(yè),是沒看到公益性服務的部分。如,現(xiàn)在每火化一具尸體,宏福園基本沒有盈利,部分還存在虧損狀態(tài),需要“以墓養(yǎng)館”。
【微討論】高價墓地激發(fā)“求生意志”
網(wǎng)友們普遍認為泉州公墓價格過高,這甚至激發(fā)了不少網(wǎng)友的“求生意志”,“天鵝看世界”說:“再怎么樣也要堅強地活著,因為我們死不起”,“HAPPY惠珍”則說:“算了,讓我活五百年吧,或許那時候會降價?!?/P>
不過,也有網(wǎng)友提出不同的意見。“隔山買魚”說:“現(xiàn)實的價格是供求關系決定的,這是實證經(jīng)濟學研究的范疇。至于合不合理,是規(guī)范經(jīng)濟學研究的范疇,沒有標準答案的。至于你死不死得起,那是你的事。講得夠清楚了吧?還要買墓地嗎?”
也有人認為買墓地的觀念已經(jīng)不合時宜了,“hao-liang”說:“什么年代了,還得像古人一樣攢棺材錢。說明現(xiàn)代人觀念依舊!”
□快刀評論
期待陽光公墓
N聽風
根據(jù)昨日報道,市民王小姐在皇跡山陵園買了塊墓地,2㎡左右總價約6萬元,她感嘆“死不起了”。
真的死不起嗎?先看一組數(shù)據(jù)。
按照泉州公布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2011年泉州城鎮(zhèn)居民人均家庭總收入30889元。一塊墓地6萬元,這需要一個家庭兩年不吃不喝,才能買到這個賣家說“不貴”的墓地。如此看來,還真有一部分“死不起了”。
日前,國家發(fā)改委和民政部發(fā)布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殯葬服務收費管理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地加強對經(jīng)營性公墓定價行為指導規(guī)范:對價格明顯偏高的,必要時要依法進行干預和管理。
泉州市區(qū)的公墓,有隸屬于民政系統(tǒng)的泉州宏福園,還有鯉城民政出資參與經(jīng)營的皇跡山陵園,從政府主管部門主導到民企介入形式不一。他們的定價機制從何而來,物價部門又如何審核?什么樣的墓地價格算是高了?是否有人從中牟取暴利?
只有這些問題能夠清晰地解答,才不會給民眾造成政企不分、與民爭利等錯覺。
因此,在法律法規(guī)相對滯后,殯葬行業(yè)壟斷的今天,要想消除民怨,樹立主管部門的威信,回歸公墓“公”的本性,公布成本,降低價格,實行“陽光”公墓,或許才能回到殯葬改革的出發(fā)點。(本網(wǎng)記者 陳麗娟 鄭慧雅)